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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法院認定:空置房稅屬於“稅收措施”,不是分區法(zoning bylaw),因此無需公眾聽證。
法官指出:制定公平有效的稅收本身就是平衡藝術。市議會有權決定豁免范圍,即便對部分人“不公平”,也不代表政策違法。
對於空地為何也征稅?法院認為:空地也是潛在住房資源,而征稅符合解決住房危機的立法目的。
對於是否違反憲章?法官裁定:稅收影響屬於“經濟利益”,不觸及第7條;雖法律允許入屋檢查,但政府未實際執行,因缺乏具體侵權行為,第8條指控“為時過早”
法院最終駁回全部訴求,拒絕撤銷或修改空置房稅。
這意味著:溫哥華將繼續執行空置房稅政策,第贰套房、空地等仍可能被納入征稅范圍
該裁決再次確認地方政府在應對住房危機中的廣泛權力。對業主而言:“不出租、不自住”的空間進壹步收緊,該政策穩定性增強,短期內難被推翻。
同時,也反映出在住房緊張背景下,公共利益與個人財產權之間的持續博弈。
ref: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owners-of-sec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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