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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07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編譯報道:壹名重型商用平板車司機在酒駕並關閉限速器後,被扣留了公司車輛。
4 月 30 日,大約下午 4 點,在 Popkum 附近,壹輛重型平板車在 1 號高速公路東行方向被攔下。

(來源:BC Highway Patrol)
激光測速儀測得卡車在 100 公裡限速區以 121 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重型卡車被要求限速 105 公裡/小時。
壹名 BC 公路巡邏警官攔下司機並進行了呼氣測試,測試結果兩次顯示為“不合格”。
“將超速和酒駕結合起來,這是在 B.C.致命車禍中最大的兩個風險因素”,BC 公路巡邏隊的邁克爾·麥克勞克林(Michael McLaughlin)警官說,“如果將這種組合放在商用車輛上,這種危險就無法忽視”。
重型卡車都要求安裝速度限制器強制限制速度,但這名司機關閉了速度限制器,使他的卡車達到 121 公裡/小時的速度。
自 2024 年 4 月起,所有在 1994 年後制造的、重量超過 11,793 公斤的重型卡車,且配備電子控制發動機的,在BC省的道路上必須限速 105 公裡/小時。
司機,壹位來自北溫的 46 歲男子,目前面臨 90 天的立即吊銷駕駛執照的處罰,原因是醉酒駕駛。
他的卡車將被扣押 30 天,扣押費用由卡車所屬的公司承擔。
此外,他還需支付 750 加元的行政罰款和醉酒駕駛執照恢復費用。此外,他還收到壹張超速罰單,罰款 196 加元。還有壹張關閉速度限制器的罰單,罰款 368 加元。
“在 B.C.的道路上,最有可能奪走人命的叁件事中,有兩件是速度和醉駕。在這種情形下將這兩件事結合起來,你已經具備了高風險因素”。
“再加上這是壹輛重型商用車。顯然,駕駛這種車輛需要高超的技巧。它們體型龐大且沉重,不易轉向或刹車。因此,在面對醉駕和速度時,這又增加了壹個額外的風險因素”。-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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