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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07 | 來源: 法廣 | 有9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塵埃落定! 中國兩名前國防部長、軍委委員魏鳳和與李尚福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是習近平發動的兩波反腐運動以來,截至目前,對解放軍高級將領量刑最重的壹次判決。
2023年6月2日,時任中國國防部長李尚福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第20屆國際戰略研究所(IISS)香格裡拉對話會。2026年5月7日,李尚福與他的前任國防部長魏鳳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官媒報道顯示,魏鳳和“犯受賄罪”,但沒有相關細節,是否如之前被判的貪官那樣貪污“數額巨大”,不詳。李尚福“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他比他的前任國防部長魏鳳和多了壹個罪名:“行賄罪”,也沒有具體細節,絲毫未提及他們行賄或者受賄的金額,引發許多議論。另外引起疑問的是,李尚福身居高位,如果還需要出手行賄,行賄的對象會是誰呢?應該只會是政治局委員以上、軍委副主席以上的高官吧。
兩人判得很重,並且,“在其死刑緩期執行贰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也就是說,魏鳳和與李尚福需要把牢底坐穿,壹直到死。嚴格地說,如此壹來,“死緩贰年”等於失去了意義,兩位死緩期執行完之後,實際上繼續處於“死緩”之中。為什麼需要這樣做,僅僅是因為“罪大惡極”,或者什麼原因?
為什麼說他倆被判得很重,因為在2013年啟動的第壹波反腐運動中,前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郭伯雄也只在2016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受賄罪;前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房俊輝也於2019年被控受賄、行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無期徒刑,他們均未被判處死緩。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也被指涉嫌受賄,尚未判刑就於2015年病死於膀胱癌。
習近平在2022年10月召開的中共20大上開啟第叁任,政治局、中央軍委,幾乎所有重要職務從今以後都被認為由習近平的親信或者由其親自考察認定後委任,但是“習家軍”全面掌控大權反而引發了第贰波反腐。第贰波反腐始於2023年上半年,至今方興未艾。僅以軍隊高官而論,最先落馬的是前國防部長魏鳳和與李尚福,接下來是中央軍委主管人事的軍委政治部主任、軍委委員苗華,稍後便是軍委副主席何衛東,更震驚的事件發生在2026年1月底,被視為習近平親信的親信、軍中除了軍委主席習近平之外的贰號人物、軍委副主席張又俠落馬,與他同時落馬的還有中央軍委參謀部參謀長、軍委委員劉振立。
苗華與何衛東等人尚未宣判,去年10月17日,中共當局已對何衛東、苗華等9名高級將領開除黨籍軍籍,移送軍事法院審查起訴,罪名是“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數額特別巨大”。至於叁個多月前落馬的張又俠和劉振立,中共最高當局決定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立案審查調查”,兩人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至今尚未被罷免。
魏鳳和與李尚福判處死緩,研究中共軍事的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研究員沈明室對中央社分析,“恐怕有另外的原因”,這是官方不願意讓外界知道的,泄密是壹種可能。況且死緩意味著不能減刑出獄,壹直關到死亡,“這種政治意圖是很明顯的。”他認為,判決死緩,恐怕也是為落馬的中共軍委副主席張又俠的判決鋪陳。
習近平上台以來被打到的高級官員,壹般認為最重大的原因是政治因素,之所以落馬,根本的原因是其對黨的忠誠,也就是對黨的總書記習近平的忠誠被懷疑出了問題,這就是所謂的“政治腐敗”。習近平本人在中共拾九屆中央紀委伍次全會上這樣表述:“政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必須消除黨內政治隱患,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如果黨的權力被他們攫取、黨的領導幹部成了他們的代理人甚至自己就搞利益集團,紅色江山就會改變顏色”。
比如,中共當局2024年6月決定開除李尚福的黨籍,因為他“身為黨和軍隊高級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其行為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托”等等。但是,習近平發動反腐運動以來,落馬官員最終都是以刑事定罪的,因此,他們最終的處理都會以刑事犯的形式出現,至於造成他們落馬的根本原因不會在最終的判決書中出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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