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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07 | 來源: 法廣 | 有2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落馬的,也是軍中習近平壹人之下,其他所有將領之上的張又俠,以及劉振立,解放軍報指他們犯下“伍個嚴重”錯誤,其中壹個是“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這壹指控相當嚴重,這等於指責其行為有削弱軍委主席習近平的權力之嫌,有分析甚至認為這等於宣告其行為已被視為“架空習近平”。
張又俠壹案最終以何種罪名定罪?如果要刑事定罪的話,應該只有貪腐的罪名,導致其落馬的真正原因,所謂“政治腐敗”不會在最終判決書中出現。
有分析認為,魏鳳和與李尚福被判得如此嚴重,可能意味著張又俠等人未來的“下場”非常嚴峻;同時,魏李被如此處理,顯然有“殺雞給猴看”的意味,即便軍階再高,也須臾不可忘記為最高領袖量身裁衣的“兩個擁護”,否則沒有好結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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