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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07 | 来源: 环球时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东京审判留给后世最重要的一笔遗产,便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翻开这部1200多页的判决书,就像推开一扇沉重的历史铁门。门后,是日本(专题)自1928年起至1945年战败投降,对中国、东南亚及太平洋等国家和地区发动的一系列侵略战争,是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累累罪状。今天,我们沿着它的章节,一点点把它读懂。
法理
日本的侵略行径持续十余年,波及整个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对生命财产造成前所未有的摧残。面对这样严重的罪行,中国、美国、英国等11国法官通过审判的方式,对策划、发动、执行侵略的日本战犯施以惩罚,同时向世界发出警示:发动侵略者必将被追责。
判决书开篇便清清楚楚地宣告了这场审判的法理基础:“本法庭之设立,是依据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书》以及1945年12月26日的莫斯科会议,并将其付诸实施”。
面对被告提出的“事后立法”“侵略战争本身不犯法”等狡辩,判决书一字一顿地援引纽伦堡法庭的意见:“‘法无规定者不为罪’的格言,并不是对主权加以限制,而是一般的正义原则”,“这种战争在国际法上是非法的,策划和实行这种会产生不可避免可怕后果之战争的那些人,这样做就是在犯罪”。
证罪
判决书认定,被法庭控告的全体被告与其他人等,共同拟定和执行了对外侵略战争阴谋,“使日本取得对东南亚、太平洋及印度(专题)洋,以及该地区内与其接壤的国家或岛屿之军事、政治、经济的控制地位”。为了占领中国,日本对中国“持续进行了大规模的侵略战争,侵略并占领了许多中国领土”,从而建设一个“以皇国为核心、以日满华坚强结合为基础的大东亚新秩序”。这些白纸黑字,把所谓“自卫”“解放”的谎言撕得粉碎。
为了掩盖侵略,当年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咬着牙不承认“战争”,只轻飘飘地称它为“事变”。但判决书把原陆军元帅畑俊六在受侦讯时的一句话亮了出来。此人亲口承认,在中国进行的是一场“战争”。对一些至今仍在被日本右翼势力散布的谎言,如所谓“满洲事变系中国军队炸毁南满铁路所致”,判决书明明白白地指出,“有大量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事件是由日本参谋本部军官、关东军军官、樱会成员及其他人等事前周密计划的”,“而中国军队当时没有任何攻击日军的计划,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受袭击”。
暴行
如果说前面章节是理智的证罪,那接下来这一章,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判决书以整整一个章节控诉日本的暴行,它写道,“自从对华战争一开始直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日本陆军和海军肆无忌惮地实施酷刑、杀害、强奸及其他最惨无人道、最野蛮的残酷行为……暴行规模如此之大,在所有战区施暴的模式又如此之雷同,所以只可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些暴行要么是由日本政府或政府官员及军队指挥官密令实施的,要么是由他们故意纵容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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