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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15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 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作出一项备受关注的里程碑式裁决,在一宗家庭暴力相关案件中,以6比3的分歧意见裁定:承认一种全新的民事侵权类型——“亲密伴侣暴力侵权”(tort of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为受害者追讨民事赔偿开辟新途径。
即如果在亲密关系中发生“系统性控制 + 虐待”,受害者可以单独以这个理由起诉对方要赔偿。

这一裁决源自Ahluwalia v. Ahluwalia一案。
新侵权类型:聚焦“控制与自主权剥夺”
在多数意见中,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Nicholas Kasirer指出,现有侵权法不足以回应亲密关系暴力所造成的独特伤害。
他在判词中写道:“现有侵权行为无法弥补亲密伴侣暴力对尊严、自主权与平等所造成的特殊侵害”。
法官强调,这一新侵权的核心在于“强制控制(coercive control)”所导致的自主权丧失,其性质不同于传统的攻击或殴打等侵权类型。
该裁决意味着,受害者不再只能依赖传统的侵权类别(如人身攻击、殴打等)寻求赔偿,而是可以基于“亲密关系中的系统性控制与虐待行为”单独提起诉讼。
案件背景:长期家暴与财产纠纷
案件源于2016年安省的一宗家庭纠纷。根据法庭记录,Kuldeep Ahluwalia在婚姻期间对其前妻Amrit Ahluwalia实施了身体及心理上的持续虐待。
初审法院曾认定存在新的“家庭暴力侵权”,并判令被告支付15万加元赔偿。
但2023年,安省上诉法院推翻这一判决,认为现有侵权体系已足以处理该类行为,因此没有必要创设新法律类别。最高法院:限定适用范围,聚焦亲密关系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对初审法院提出的概念进行了修正,认为“家庭暴力侵权”的范围过于宽泛,可能涵盖所有家庭成员关系。
Kasirer法官指出,新侵权应严格限定于亲密伴侣关系,而非一般家庭关系。
法院同时明确了适用要件,包括:- 侵权行为发生在亲密关系期间或关系结束后
- 行为具有故意性与虐待性质
- 行为整体构成“强制控制”,并造成实际损害
三名法官持反对意见,认为现有侵权法已经可以对受害者提供充分救济。
代表少数意见的Mahmud Jamal写道,法院不应在本案中引入新的侵权类型,因为初审法官已认定受害者可以通过现有法律获得完整赔偿。
他认为,没有必要推翻下级法院结论。
意义:加拿大家暴民事救济进入新阶段
法律界普遍认为,这一裁决可能深刻改变加拿大处理亲密关系暴力的民事诉讼框架,使“控制型虐待”首次以独立侵权形式被正式承认。
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变化或将降低受害者维权门槛,并对未来家庭法与侵权法交叉领域产生长期影响。-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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