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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15 | 来源: The Aquarian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德国 | 字体: 小 中 大
周同获刑5年9个月的争议更大。共13项已认定罪行、受害者涵盖身心障碍人士,不足六年的判决让许多人难以接受。但判决宣布后,目前没有报道显示检方提出上诉。
法官科彭莱特纳在宣判时说:“我们进入了法律的无人区。”这句话的另一面是:这批判决本身,正在为德国处理此类案件建立参照体系。它们的结果不同,也在于法院此前从未面对过这类犯罪,每一个判决都在摸索。
德国与美国的判决放在一起看,差距更为直观。同一张网络,因为在哪里被捕,刑期可以相差五十年。
如果检方提出的全部罪名最终成立,翁偲喆在洛杉矶面临的刑期上限[4]是25年至终身监禁(25 years to life),外加 56年有期徒刑,并且将终身登记为性犯罪者(register as a sex offender for life)。这个数字已超出任何人的寿命。加州的逻辑是:每项罪名独立计算,结果叠加,确保惯犯无法在有生之年出狱。德国刑法的逻辑是另一套:刑期与罪责相称,保留罪犯回归社会的可能。两种逻辑各有立场,但结果是:同一张网络的成员,仅因在哪个国家被捕,可能面临从5年9个月到理论上终身监禁的量刑差距。
邵之霆案还带出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德国有没有权力追诉他在中国的犯罪?
检察方同时起诉了他在德国参与群组的行为,以及他在中国境内的性侵行为。但德国法律对境外犯罪的管辖权有严格限制,他在中国的行为在中国既未被举报也未被起诉,德国法院是否有权追诉,是真实的法律争议。如果最终认定德国无权管辖他在中国的行为,这意味着类似情形的人,可以以“境外无法追诉”为由减轻在德国的指控。邵之霆案的判决结果,将成为此后类似案件的参照。
所有判决之外,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被触碰:群组里那2000个人。
目前所有判决针对的都是亲手实施犯罪的人。群组里长期活跃、比较剂量、分享影像、互相讨论的超过2000名成员,尚未受到系统性追查。他们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共谋,如何界定,目前没有答案。
这大概是这批案件在法律层面留下的最大悬而未决的问题。
2026年5月,邵之霆的案件仍在审理,判决预计于5月中旬作出。翁偲喆在洛杉矶等待宣判。张大鹏的上诉仍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等待审查。
那个群组里的其他2000人,还没有受到任何追问。-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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