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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18 | 来源: 中时新闻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组织应通过组织生活、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继续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半年至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转正手续包括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徵求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报上级党委审批。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领导与纪律:纳入党建责任制,违规严肃查处
各级党委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中央组织部制定式样,省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印制。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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