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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21 | 来源: 批判法的小学生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法国和美国之间存在引渡条约。公开资料显示,美法引渡条约允许在紧急情况下提出临时拘捕请求,相关请求可在美国司法部和法国司法部之间直接传递;条约和法国实践中还存在正式引渡文件提交期限、司法审查和行政决定等程序安排。法国引渡法通常还要审查双重犯罪、政治犯罪例外、时效、人权风险等问题;如果法国调查庭作出不利于引渡的最终意见,政府不能批准引渡;如果调查庭意见有利于引渡,政府仍可决定是否最终准予引渡。
这意味着,法国是否最终引渡马南庆,还不能仅凭美国司法部公告作结论。辩方仍可以围绕双重犯罪、时效、美国管辖权扩张、政治目的、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等问题提出抗辩。但同样不能低估美国推动引渡的能力。反垄断价格固定在许多法域都被视为严重竞争法违法甚至刑事违法;如果法国法院认为美国所指控事实在法国法下也可构成可罚行为,则双重犯罪障碍未必容易成立。
对被点名个人而言,短期内最现实的建议只有一个:原则上不宜出境,更不宜前往或经停与美国司法协作密切的国家和地区。真正危险的场景未必是正式访问美国,而是去欧洲开会、在第三国转机、家庭旅行、商务考察、从国际机场离境或入境时被临时拘捕。徐泽伟案是在意大利被捕并引渡,中集案中的马南庆是在法国机场准备飞往香港时被拦下;这说明美国并不需要等被告进入美国领土,只要其进入愿意配合美国执法的第三国,风险就已经现实存在。
七、这件事对中国企业意味着什么?
对中国企业而言,本案真正敲响的警钟,不是“美国又起诉中国公司了”,而是:美国反垄断法也能抓人。
很多中国企业过去对美国法律风险的理解,主要集中在FCPA、制裁、出口管制、数据安全、海关、知识产权、证券披露等领域。反垄断合规在不少企业内部仍被理解为国内行政处罚风险,或者最多是民事赔偿风险。但是在美国法下,核心卡特尔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个人最高可被判处十年监禁。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长期将价格固定、串通投标、市场分割、客户分配、产量限制作为刑事执法重点。
这些年中国企业家人手一本的《美国陷阱》一书
本案尤其说明,以下类型企业需要重新评估美国刑事反垄断风险:在全球市场份额较高的制造企业;产品直接或间接进入美国市场的企业;与美国客户、美国租赁公司、美国物流企业、美国零售商存在交易的企业;参与行业协会、国际行业协调机制或行业自律安排的企业;存在竞争者之间会议、微信群、邮件、PPT、价格表、配额表、产量表、客户分配表、保证金安排、行业基金安排的企业。
特别需要注意内部文件风险。起诉书中反复出现内部邮件、会议记录、PPT措辞、微信群联系人、监控截图、审计材料等内容。美国检方非常重视所谓“违法意识”和“隐匿意识”。如果企业内部材料中出现“可能违反反垄断法”“不要太高调”“不要写出来”“线下说”“读后删除”“删除敏感词”“避免垄断嫌疑”等表达,在美国检方叙事中,往往不会被解释为普通商业谨慎,而会被解释为明知违法并试图隐匿。
还要注意一点:本案公开起诉书显示美国检方掌握了不少内部材料,但这些材料来源尚未公开。可能来自合作证人、企业内部人员、电子数据、第三方客户、司法协助、境外执法合作,也可能来自某些被调查对象主动提交。无论来源如何,它都说明跨境刑事调查中的企业资料泄露、内部人员合作、境外电子数据调取、第三方客户投诉和竞争对手举报,都会形成现实风险。中国企业不能再假设“事情发生在中国、资料在中国、美国就拿不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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