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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21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特朗普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憲法賦予了國會,而不是總統,處理和管理聯邦土地、領地的權力。盡管日常中行政部門處理大部分相關事務。
美國要從海外買地,必須先和賣方國家簽訂條約。根據美國憲法,批准這壹條約,需要得到參議院叁分之贰的多數支持,即現在100名參議員中的67人支持。
美國歷史上曾有過購島失敗的例子。1867年,時任國務卿威廉·蘇厄德嘗試從丹麥手中買下格陵蘭島,但參議院未予批准。
1917年,美國以2500萬美元從丹麥手中購得如今的美屬維爾京群島。丹麥議會和國王批准條約,並進行了全民公投,但島上居民沒有參與投票。作為該協議的壹部分,美國承認丹麥對格陵蘭島的主權。
贰戰後不久,美國又提出購買格陵蘭島,遭拒後獲得在該島更高程度的軍事准入,並於1951年和丹麥簽署了《格陵蘭防務協定》。
如今,若要得到參議院的多數支持,特朗普需得到共和黨人和部分民主黨人的支持,然而部分共和黨參議員已表示反對。
美國參議院北極黨團聯合主席麗莎·默科夫斯基此前在壹份聲明中表示:“尊重格陵蘭島人民主權應當是不可談判的。”參議院前共和黨領袖、肯塔基州參議員米奇·麥康奈爾也曾警告稱,若“接管格陵蘭島”,將“打破盟友的信任”。
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足夠多的參議員能聯手反對奪島,特朗普是否會屈服於國會的壓力,或再度繞開國會、采取單獨行動。
美國治理研究所執行董事、國會程序專家丹尼爾·舒曼說:“如果特朗普想購買格陵蘭島,就必須通過國會得到資金。”
BBC的文章指出,面對共和黨內對格陵蘭島問題日益增長的擔憂,特朗普可能尋求和丹麥達成壹項不具正式條約效力、且無需獲得參議院批准的協議。但尚不清楚總統是否有權在國會沒有參與的情況下達成此類協議。
同樣不明的是,如果美國和丹麥達成協議,美國部分或全部“接管”格陵蘭島,參議院會如何回應。可能的情況是,參議院會試圖通過反對美國和丹麥的協議阻撓特朗普,但這必須得到叁分之贰的多數支持。
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喬什·查菲茨分析稱:“許多國際協議並非以條約的形式達成,但我認為,(美丹之間)如此重大的協議,不太可能僅被看作行政協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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