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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21 | 來源: 財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財新在壹個明確宣稱銷售迷藥和偷拍設備的Telegram群組中看到,該群組有超過1.5萬人訂閱。置頂消息中,管理員注明銷售多款“迷藥”,均為苯贰氮?類藥品(叁唑侖、咪達唑侖均屬此類),每粒報價在78—98人民幣不等。發布者聲稱,這些藥物自泰國發貨,9—15天即可到貨,“沒有善後能力別買”。
該群組多條曬單記錄顯示,部分買家以虛擬貨幣支付貨款,另壹部分則通過微信小程序下單,微信支付,訂單信息顯示為檳榔產品。在壹則與買家的對話中,賣家稱“小程序就是把不合規的東西通過合規的商品來收款”。作為售後,賣家會例行發布收取包裹和應對調查電話的技巧,提醒購買者每購買壹單,刪除壹次交易和聊天記錄,並提供藥物用法、用量等指導。言談中可看出賣家設有專人在國外進貨,對藥品進行換瓶分裝,亦有背包客負責轉運。此外,賣家還鼓勵買家反饋藥效。壹則迷奸藥曬單記錄中,來自上海的買家自述,“因為她牙痛,我跟她說這是治牙痛的藥,就直接給她吃了”,隨後發出了迷奸視頻。
“互聯網交易+物流寄遞+電子支付”販賣迷奸藥物的案件,多次被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選為典型案例。司法機關表示,這些案例凸顯了物流行業的管理漏洞。
“市場有需求,就會有動力。”湯建彬解釋,不少迷奸行為人抱僥幸心理,壹方面認為藥物產生的失憶作用使得被害人難以發現,即便發現也羞於報案;另壹方面走私、販賣相關麻精藥物,雖然屬於毒品犯罪,但因壹般涉案數量較少,量刑通常為壹年以下,即使有多次走私、販賣情節的,對應的刑期也只是3—7年。更令他擔憂的是,目前已出現壹些GHB的前體物,尚未被作為毒品列管,但進入人體後能夠自動合成GHB並發揮麻醉作用,“已經有這樣的案件出現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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