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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6-06-01 | News by: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我没有打过她!不信你们去公安局查查。”对家暴的指控,黄某来同样否认,他说:“不只是我,我们家族都没打过老婆。”红星新闻记者提及苟某菊声称在2020年9月9日被他家暴后逃离一事,黄某来称,“当时她想离家出走,我拉着不让她跑。随后,她便报了警。我并未动手打人,她只是自己摔倒了。不信,你们去问沙塘派出所。”
双峰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出具的《报警案件登记表》显示,2020年9月9日17时许,苟某菊报警称,其与丈夫黄某来发生纠纷,被丈夫黄某来殴打,请出警。“经民警了解,双方是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被丈夫黄某来殴打之后摔倒在家门口土坎下面,苟某菊伤情轻微,后经民警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报警案件登记表》显示。
03
一份特殊的《协议书》
▲《协议书》上有苟某林、苟某菊及其舅舅李某军的签名
2020年9月9日的冲突后,苟某菊离家出走并不再回来。苟某菊称,这和2020年初的一次新发现有很大关系。2020年初的一天,在为婆婆洗衣服时,苟某菊意外发现一份《协议书》——那是一份签定于2008年农历四月初九日的《协议书》,该泛黄了的《协议书》一共有两页,记录了她两度被亲人“嫁”给他人的经历。
看完《协议书》后,苟某菊很震惊。随后,她把《协议书》藏了起来。
这份《协议书》显示,“苟某菊(该《协议书》对苟某菊名字的简写,下同)由其父亲和舅父一道来到孙某雨家,准备与孙某雨结为夫妻,但到孙家后,女方不同意结婚,由此引发矛盾……第一次协商,交付孙某雨经济损失4480元,后孙家感到损失太大,心里有气,再次要求补偿损失。苟某菊愿与新建组的黄某来日后结为夫妻,黄某来也愿意娶苟某菊为妻,主动承担2680元,加上前面谈的4480元,两次补偿共7160元,金额由黄某来主动承担。”
《协议书》明确,“此协议达成后,黄某来与苟某菊结婚事宜,孙某雨及家人、亲戚不得再追究任何责任,不再有任何干扰之举。”“凭三方人员及旁观人员,黄某来当面交清现金”。
《协议书》的另一页只有“签名后,此协议立即生效,如有反悔,此协议可作法律依据。”这句话,以及各方签名。
▲苟某林在他家门口
红星新闻注意到,该《协议书》上有苟某林、苟某菊及其舅舅李某军的签名。此外,还有黄某来、孙某雨等人签名。苟某菊向红星新闻证实,当时她确实在这份协议上签名,但她称对自己曾要嫁给孙某雨以及在这期间发生的矛盾,毫不知情。“当时,我只看到让我签名的第二页,关于这份《协议书》的内容,直到2020年初帮婆婆洗衣服意外获得才知晓。但此前,我毫无知情。”苟某菊说。-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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