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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01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出租 | 字体: 小 中 大
给房东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虽然报告建议对不允许租户使用便携式降温设备的房东处以 1000 加元的罚款,但报告也包含一项例外条款,以支持那些无法“合理遵守”的房东。
根据这一程序,房东可以在首席建筑官员的建议下,向市首席执照检查员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据说明为什么无法合理地实现合规。
报告指出,相关文件必须由建筑师、工程师或现场安全代表等认证专业人士编制或认证。文件应“明确指出阻止租户在租赁单元内使用便携式制冷设备的合法障碍”。
报告指出:“合理的挑战示例可能包括电力容量有限或建筑物结构完整性问题。这项例外条款的目的是减轻房东在面临限制的情况下所承受的不当负担,这些限制可能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大规模升级改造,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新西敏市对制冷规定采用类似的规定,业主可以以无法合理遵守地方法规为由,申请豁免。
温哥华市府工作人员报告还建议如下:- 市长 Ken Sim 致信房屋及市政事务部长,呼吁根据《住宅租赁法》和《分契式物业法》制定省级法规,禁止房东和分契式物业公司限制或阻止居民使用便携式降温设备。
- 市长还应要求省政府提供最新进展情况,以推动对《温哥华宪章》进行修订,使该市能够制定室内最高温度标准,该标准已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获得市议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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