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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01 | 来源: RFI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北京 | 字体: 小 中 大
三是针对外国组织、个人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交易,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不合理剥夺或者限制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正当权益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对其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在中国境内投资、入境以及有关交易、合作等措施”。
三部门负责人续称,“上述措施是为保护中国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的正当权益、保护国家海外利益不受威胁侵害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是保护性、防御性措施,不影响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也不影响企业自主依法解决商业纠纷”。
路透社报道指,新框架为中国强制撤销已完成的海外交易提供了全面且正式的法律依据,加剧了全球投资者在诸如中国科技和人工智能等敏感领域的合规风险。当局此前曾表示,Meta收购Manus的交易违反了未指明的外商投资法。
分析人士称,这阻碍了本土企业在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股份。当局将人工智能视为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敏感领域,并一直致力于控制技术、知识产权和人才的对外流动。
美国咨询公司亚洲集团中国区总监林汉昇表示,新规“主要目的是阻止中国企业将战略资产出售给外国实体,而不是阻止它们一开始就收购这些资产”。
林汉昇说,“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些新规如何将一套完整的报复性工具正式写入法律,以应对参与对中国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审查的美国实体”。
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条款规定,出口受限的中国商品、技术、服务或相关数据必须获得授权。林汉昇,这些规定是对中国各部委过去发布的现有监管框架的反映和整合。
新框架明确禁止在敏感行业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跨境人才转移,其目标直指Manus在收购Meta前将员工和业务转移到新加坡的做法——这种做法通常被称为“新加坡洗白”。新框架可能会影响那些希望将资本和业务转移到海外,以吸引流动性更强的海外资本市场投资并规避国内激烈竞争的中国企业。
《规定》第十三条:投资者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不得出口、使用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或者未经许可出口、使用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不得以跨境派遣技术人员、组织人员赴其他国家(地区)工作、跨境提供技术指导、安排人员跨境培训等方式向其他国家(地区)转移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或者未经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转移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
这些规定还赋予中国国务院权力,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或资产转移进行安全审查,责令投资者处置股份或停止投资,并对违规投资者处以罚款——第十五条:国家健全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及相关资产、权益等的转让、处分进行安全审查。有关组织、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并应当遵守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决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拒不配合境外投资安全审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信息,或者不遵守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决定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危害国家安全的,责令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可以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对外投资活动;已经投资的,可以责令其停止该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产。
《规定》第三十二条指出:对投资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高树超在社媒平台X上分析指,“总体而言,新规标志着中国在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技术转让和海外经济活动的管控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投资者越来越难以在不受国家监管的情况下进行海外投资。此举也表明,北京方面对资本外流和外汇储备压力日益担忧”。
高树超谈到,“虽然新规力度很大,但其中大部分措施并非全新”,并指“然而,新变化在于这些规则被明确应用于对外投资。中国此举似乎效仿美国,扩大其监管和国家安全框架的域外效力。其结果是,中国企业和个人日益被卷入北京和华盛顿之间更广泛的地缘经济对抗,往往难以保持商业中立”。
周一出台的规定还赋予中国政府权力,禁止外国实体与中国进行贸易或投资,甚至可以取消其外籍员工在中国的工作签证或入境签证,如果这些员工所在国限制中方投资。例如,如果美国政府将一家中国科技公司列入制裁名单,北京可以采取报复措施,阻止一家美国公司收购一家与中国有关联的实体。-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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