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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09 | 來源: 糖豆日記Bea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當你每天回到家,都能聽見隔壁傳來動物淒厲的慘叫。你知道那裡正在發生暴力行為,你知道有生命正在承受痛苦,你甚至能夠找到施暴者是誰。但當你報警、投訴、求助,得到的回應卻是:"目前沒有明確法律可以處理。"
最令人不安的或許不是暴力本身,而是面對暴力時的無能為力。當施暴者知道自己幾乎不會付出什麼代價,當旁觀者知道自己幾乎無法提供幫助,當受害者甚至無法為自己發出求救的聲音,壹個社會究竟在縱容什麼?
今天看到重慶"山姆打包哥"虐狗事件,思來想去,還是決定寫點什麼。不是因為少我壹個人的聲音事件就會被遺忘,而是因為在本就不平等的規則裡,如果面對弱小的受害者選擇沉默,那麼沉默本身就是在助紂為虐。
首先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朋友看壹下重慶山姆打包哥壹家虐狗事件(來源:大河報):

更令人遺憾的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這類嚴重虐待動物的行為往往難以獲得與其社會危害性相匹配的懲戒。李某的行為不僅僅是騙狗虐狗,更包括傳播血腥暴力視頻,對網友造成嚴重的心理恐慌和生理不適。難道我們默許網絡上允許傳播這樣的極端內容嗎?每當討論動物保護立法時,總會有人提出:"為什麼只關注貓狗,不關注雞鴨牛羊?"事實上,這恰恰混淆了兩個不同的話題。動物保護法討論的核心從來不是某壹種動物是否特殊,而是人類是否應該對不必要的殘忍行為設定邊界。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即便是用於食用的動物,也存在關於飼養、運輸和屠宰過程的人道標准。這些規定並非出於對動物的擬人化想象,而是出於壹個更基礎的文明共識: 對生命保持最低限度的尊重,對痛苦保持最低限度的克制。
因此,反對虐待動物與是否食用動物並不是同壹個問題。壹個社會可以允許人們食用動物,同時也要求人們避免以折磨、凌虐和制造痛苦為樂。這兩者並不矛盾。
其次,伴侶動物和食用動物是有區別的。說到底,人也是就是壹種動物,如果非要把所有動物混為壹談,請別忘了人也就是壹種充滿了陰暗的動物,那怎麼,你們也吃人嗎?你們也虐殺人嗎?我知道,在壹個國家還有很多人吃不飽飯、沒什麼文化的情況下去談讓尊重動物尊重生命這很難,但不尊重至少可以做到不要主動傷害。如果我們活在壹個你的隔壁每天傳來虐殺動物傳來的動物慘叫,而你請求協助得到的只是壹句“沒有法律可以管束他”,那我們是在默許壹個崇尚暴力的社會嗎?我們是在說喪良心的人不用受到任何懲罰嗎?我並不認為壹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取決於有多少人愛貓愛狗,也不認為每個人都必須成為動物保護主義者。
但我認為,壹個文明社會至少應該達成這樣的共識:任何生命都不應該成為殘忍取樂的工具;任何公開傳播暴力與虐待的人,都不應該在毫無約束的環境中獲得掌聲與流量。
我本人很討厭也很害怕青蛙,但是我前幾天看到壹個新聞說很多小孩會虐殺小區裡的青蛙的時候,我依然會憤怒,依然鄙夷這些施暴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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