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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17 | 来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申请人中65%以上是创业者,72%的人负债在200万元以下。图为深圳街头。视觉中国/图
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始于2021年3月,在深圳开启试点。2025年11月,厦门开始试点,目前全国仅有这两座试点城市。
深圳破产法庭方面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五年中,深圳受理了810个申请。申请人中,65%以上是创业者,72%的人负债在200万元以下。
在个人破产方面,逃废债,即有钱不还,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为此,深圳构建了全流程反破产欺诈机制,目前审结的减免债务的个人破产案件,并未发现破产欺诈情况。
试点进入第五年,他们的制度突破之一,体现在个人与企业债务的一并化解上。
相关案件的主审法官黄新介绍,企业破产有全国层面的企业破产法,个人破产在深圳有地方性法规,但在企业与个人实质合并破产时,因为缺少明确规定,需要反复推敲很多细节。
企业与个人合并破产
合并重整的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南方之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之星)和创始人夫妇身上。
黄新介绍,这家企业主营清洁、绿化及安保等综合服务,拥有稳定客户群,运转了十几年。2024年初,一笔300万元的贷款没有续上,公司现金流断了。
创始人借了一年的钱,结果债务越积越多。2025年3月,他们递交了企业破产重整申请,因为个人资产、债务跟公司很难分开,也想申请个人破产重整。
企业和个人的债务怎么合并破产,是一大难点。债权人也不一定同意。
黄新说,夫妇两人的核心资产是房产,虽登记在个人名下,实际是公司多年经营收入的积累。从资金流向可以看出,这些房产在抵押担保后,又用于公司融资。
十几年的账目,财务区分的成本很高,也确实分不开。若机械切割,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公司债权人和个人债权人的受偿率差别会很大。因为公司是轻资产,只有一些订单。
也有债权人提出,既然没资产,救公司没意义,不如直接清算。
但黄新梳理材料发现,南方之星有超过30个全行业保洁资质,这是核心竞争力。而且客户都是银行、国企和大型商场,客源稳定。
“公司资源和创始人口碑深度绑定,继续由创始人经营,订单能继续履行,也能有收益。”一个佐证是,即便在重整过程中,公司依然订单不断。
于是他们受理了该案的合并重整。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明确债权额,这关系到后续债权人表决权的大小。
同一家银行的300万元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创始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如果两个案子分开审,企业破产会认定银行对公司有300万元债权。个人破产程序中,也会以300万元来确认表决权。
但两个案子合并审理,按多少债权来计算,是否该合一,没有明文可以依照。
最终,黄新认为,这本质是同一笔贷款,只不过有两个责任主体,最终还是按照300万元来计算债权额。
根据重整计划,创始人夫妇在保留每月必要生活费的前提下,将所有房产都卖掉还债,把个人和公司未来五年的投资和经营收益,合计约1043万元,都用于还债,每三个月清偿一次。
黄新介绍,中国有很多这样的小微企业、夫妻公司,有些存在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的情况,有些存在个人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将企业债务和个人债务一并化解是很现实的需求。-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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