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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24 | 来源: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23日凌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网络平台反映“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对案件的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及办理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复核。
6月22日,据浪潮新闻报道:山西运城男子张磊(化名)在网上反映13岁的妹妹被一男子强奸。事发后,涉事者韩某某还威胁恐吓妹妹小月(化名),要求她撤案,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张磊(化名)查询到的案件不予立案状态 受访者提供
23日,小月的哥哥张磊向红星新闻讲述了该起案件的发生,以及后续家人争取立案的过程。据其介绍,22日晚,有自称派出所民警的人员再次上门告知家属“构不上刑事案件”,小月被性侵系其“自愿”行为。
13岁女孩疑被性侵被带去报案
家人称其受到威胁又要求撤案
6月23日,张磊告诉红星新闻,小月被性侵一事发生于4月18日,直到4月30日凌晨,妹妹向他女朋友发信息,称想谈谈“我最近发生的事”,此后断断续续吐露,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当天微信聊天记录中,小月讲述,“18号我和朋友豆豆去找她的朋友,和她待了一会儿,看到了黑哥,我以前骂过黑哥,他让我道歉,我没去,黑哥叫我们喝酒,我说不了。黑哥是混社会的,他把我送回去,我已经知道他要干啥了,我就说不,他非要。”张磊女友问,“你跟他发生关系了?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小月回答,“嗯”“我反抗了”“我想录音被他发现了。我手机被摔了,(当时)谁也联系不到。他在运城混得不错,不敢惹。他通过我朋友转给了我500元”……张磊女友提醒这钱别花,到时候要交给警察,小月表示,“我买手机了”。
▲小月(化名)向家人吐露遭遇 受访者提供
张磊提供的身份材料显示,小月生于2013年1月,事发时13岁;而“黑哥”即韩某某生于1996年,30岁。
张磊告诉红星新闻,自己父母已离婚多年,小月系母亲离婚后的非婚生女儿。由于监护人疏于监护等原因,小月今年上小学五年级,不知怎么接触到社会上的人。作为同母异父的哥哥,张磊一直担心妹妹的未来。2025年11月,他曾联系小月的生父,对方“不认这个孩子”。
张磊说,4月30日得知情况当天,家人立即带着小月,到运城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未予受理,未出具回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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