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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01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民事爭議解決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裁定,兩名溫哥華公寓業主因未清理自家露台排水口,導致在2023年壹場“氣象河流”(atmospheric river)強降雨期間發生積水並造成財產損失,需共同賠償超過11,000加元維修費用。

據裁決文件顯示,事件發生在2023年12月4日,當天強降雨導致公寓樓內多個單位的露台發生積水和局部水浸。
涉事公寓的業主委員會(strata)隨後將其中壹戶業主的露台認定為“事故源頭”,並向其追討修復費用。
業主方面對此提出異議,認為責任不應由其承擔。
裁決書中,仲裁員彼得·尼胡斯(Peter Nyhuus)指出,業主委員會認為洪水是由於落葉及雜物堵塞了該戶露台的地面排水口所致。根據物業管理規定,業主有責任維護該排水設施,因此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責。
然而,涉事業主則表示,積水問題源於排水系統結構性缺陷,並聘請工程師進行評估。
工程報告指出,該建築露台排水系統存在多項設計與施工問題,包括坡度不足、垂直排水管尺寸偏小、局部積水區域以及陽台門檻過低等,並認為“僅依賴單壹排水口”本身屬於不良施工實踐。
盡管如此,仲裁員最終認定,本次事故更直接的原因仍是業主自家排水口堵塞。案件依據包括壹名水管工的檢查結果,顯示排水口被堵塞物覆蓋,其中甚至包含“濕狗毛”等雜物的照片證據。
裁決指出,公寓管理章程明確規定業主必須保持露台排水口暢通,並對因未清理導致的損失承擔責任。由於維修費用低於該公寓保險的25,000加元免賠額,因此相關費用未走保險理賠,而是直接向業主追償。
最終,仲裁庭裁定兩名業主需支付共計11,390.13加元的修復費用。
此外,裁決還提到,該戶業主可能還面臨來自鄰居單位的進壹步索賠訴訟,涉及額外損失。-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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