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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21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共和黨參眾議員推出《制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間諜活動法案》https://t.co/tL6thtRykb— 美國之音中文網 (@VOAChinese) July 20, 2026
叁位共和黨議員在參眾兩院推出《2026年制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間諜活動法案》(Stop PRC 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 2026)。法案發起人表示,這部議案將對現行法律作出修正,使中國實體更加難以從事經濟間諜活動,同時使美國司法系統更加容易以該罪名起訴這些實體。
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密歇根州聯邦眾議員約翰·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星期壹(7月20日)宣布,他與德克薩斯州聯邦參議員約翰·科寧(John Cornyn)和參議院情報專責委員會主席、阿肯色州聯邦參議員湯姆·科頓(Tom Cotton)推出了這部法案。
《制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間諜法案》旨在填補議員們所說的“壹個危險漏洞”。按照美國目前有關經濟間諜的法律,行為人必須有意圖讓其行為使外國政府或代理人或“外國機構”獲益,或者知道自己的行為會有這種結果,而“外國機構”的法律定義是指由“外國政府實質性擁有、控制、資助、指揮、管理或主導”的任何機構、組織或實體。
叁位議員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清楚地表明,所有中國企業實際上都在充當中國政府的分支,美國法律必須反映這壹現實。
這部法案規定,出於刑事起訴目的,“外國機構”包含“注冊地”位於“受涵蓋國家”--中國、俄羅斯和伊朗的組織。換句話說,依據這部法案,檢察官可對涉嫌為某家名義上並非國有的中國企業竊取商業秘密、知識產權、敏感數據的人員提出經濟間諜罪指控。
穆勒納爾眾議員在星期壹的聲明中說:“《制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間諜活動法案》將更新我國的間諜法律,使間諜及情報資產無法依靠何為‘外國機構’的技術定義來逃脫法網。在中國,壹切都是受國家控制的工具,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私營企業。中共大范圍的國家安全法為其軍民融合戰略以及在各行各業對軍事野心的追求提供了授權。”
“中國不存在‘私營’企業,因為它們--根據法律和設計--必須聽命於中國共產黨。”科寧參議員在聲明中說。“這項法案是壹項符合常理的修正,以反映這壹現實,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家支持下,通過欺騙和竊取而在新興技術、人工智能和國防領域謀取優勢的做法,並使我們的政府能夠提起訴訟,而無需為證明顯而易見的事實而承受舉證負擔。”
“中國將每壹家企業都視為國家政權的分支。任何竊取商業秘密以使中國企業獲益的行為,實際上都是在為中國政府謀取益處,”科頓參議員在聲明中說。“我們的議案在法律層面接受這壹現實,將取消必須證明某家中國公司受中國共產黨政府控制的要求。”
議員推出法案只是立法程序的開始。壹部法案需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通過文字壹致的版本並由總統簽署,才能成為法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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