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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6-07-22 | News by: 文娱春秋Plus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为了在两个自家项目之间搬动几十元、几百元甚至几万元的票房,冒这么大的风险,正常情况下不划算。而且《功夫女足》背后还有星辉海外、深圳电影制片厂等大量合作方,猫眼即使在《八仙!》里的投资比例更高,也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牺牲《功夫女足》的其他股东利益。
真这样操作,已经不是简单的宣发竞争,而是严重的商业与合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的猫眼娱乐,可能需要站出来说清楚,否则影迷互相攻击只会损害电影市场的良性竞争氛围。
因而,我们无从查证《功夫女足》票房被偷了多少(被谁偷),但借此倒是可以对“偷票房”这一违规行为科普科普,看看到底是谁在偷票房,怎么偷,以及为何屡禁不止?
按照目前通行规则,一张100元的电影票,先扣除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约3.3%的增值税,剩下91.7元作为可分账票房。国产分账影片通常由制片发行方分得约43%,院线和影院合计分得约57%。
在这里面,影院本体通常拿走可分账票房的50%左右,也就是说,一张100元的票正常进入系统后,真正留给影院的通常只有46元左右,具体还会受返点、最低票价和合同条款影响。
但如果这100元完全绕过系统,电影专项资金不用交,税费不用交,片方和发行方不用分,院线也可能不知情,影院就能将绝大部分票款留在自己手里。
对影院来说,这不是少分一点和多分一点的区别,而是46元和近100元的区别。当影院经营承压时,这种诱惑尤其强烈。众所周知,这几年影市冷淡,市场越冷,固定成本越硬,账外截留票款(也就是偷票房)的冲动就越大。
从现有报告和历年处罚案例看,偷漏瞒报的直接实施者和最大受益者,首先是影院经营方。越是亏损的市场,越容易形成“谁守规矩谁先死”的劣币驱逐良币。
怎么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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