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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9-08-12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俞力工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俞力工/文
1912年,孫中山先生領導國民革命,推翻滿清,取名“中華民國”為國號,目的在於凸顯這個以“民主共和”為基礎的新國體有別於大清帝國的君主制。
就學理而言,“共和”原本意味著“民主議會制”,作為“民主共和國”簡稱的“民國”壹詞便構成贅詞,因此,更適當的名稱應當是“中華共和國”。換言之,中華民國的英文譯名,即Republic of China,反顯得比中文名稱更為貼切。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大家對此名稱逐漸習以為常,然而能夠說明“民國”之含義者,卻鳳毛麟角,由是,壹個以建立民主機制遠大理想而定名的國號,竟蛻化為壹個含義模棱兩可的符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擬議與後果
及至1949年,中國共產黨實際掌控中國大陸之後,壹方面為了在精神上徹底“消滅”退守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同時又為了強調其人民民主專政的新政體有別於長期受獨裁政治污染的中華民國,而將國號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今重新審視北京政府更改國號的舉措,不禁令人扼腕。首先,北京政府的動機不過是建立壹個人民民主專政的新政體,完全沒有必要將代表共和國國體的國號任意改變。其次,所謂人民民主專政,不過是建國之初為維護勞動人民與民族資產階級的利益、對地富反壞右實施專政而采取的臨時措施,因此,將這過渡階段的政策措施在國號中加以標示出來,則顯示政治暴力的永恒化。此外,從“新中國”建立的前後兩大階段看來,初時為擬議國名而阿諛奉承的民主人士壹個個都淪為專政對象;而職業革命家與其後代,卻隨著改革政策的深化,躍然成為原先專政對象的特權階層。因此, “人民民主專政”本身的異化,就構成最大的反諷。
除此之外,更加嚴重的是,自新國號產生之後,不但在法律領域造成混淆;在台澎金馬內部,也出現前所未有的國族認同危機。
國際法領域,首先需要說明的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不過是內戰的結果,即中共實際有效控制大陸壹方;國民政府則退守海峽彼岸。該局面顯示中國形成了“壹國兩治”(分別實際有效地統治壹方)及“壹國兩府”(兩個交戰政府對立)的局面,而不是構成兩個“主權獨立”、 “互不相幹”的國家。
“壹國兩府”格局形成後,北京、台北兩當局分別在國際上爭取國際承認,而該國際承認並不是像九拾年代新獨立的烏克蘭或斯洛文尼亞那樣,要求國際社會承認其為“新成立的國家”,而是,爭取代表全中國的“中央政府”地位。
筆者過去曾再叁指出,國際社會承認某交戰團體為中央政府的考慮,主要基於該政治實體是否實際有效統治大部分領土?是否有能力在國際上承擔國際義務(各種條約義務,尤其是債務)?以及,是否具有獨立自主性?
以1949年退居台海彼岸的台北政府為例,如果沒有美國的軍事、經濟支持,便無以自保。按壹般情況,這樣壹個缺乏自主性、獨立性、主權殘缺、勢力微弱的交戰當局,是不可能在國際上取得“中央政府”的承認。中華民國之長期受到多數國家的承認,並占據聯合國席位,自然是與民主與否無關,既牽扯不上任何“人民自決權”、“住民自決權”,更是與“主權獨立”風牛馬不相及。其唯壹屏障,在於美國的保護。
1943年,美國為鼓勵國民政府積極抗日,而發表《開羅宣言》,對中國做出 “收復東北、台、澎”的承諾。1945年初,為了引誘蘇聯攻打日本,又透過《雅爾塔密約》,出賣了中國的領土主權(指外蒙)。1951年,為了幹預朝鮮戰爭,並使中國的分裂成為永恒,再通過《舊金山對日和約》炮制了“台灣地位未定論”。從這壹系列表現看來,美國維護其國家利益、進行全球戰略部署之時,眼下從不顧及中國人的尊嚴與利益。盡管如此,台灣之正式劃入美國的勢力范圍,卻意外地保留了華夏文化的壹柱香火,同時也向台灣提供了閉門思過和快速經濟發展的政治環境。台灣經過這60年的發展,盡管受到台獨勢力的嚴重幹擾,卻由壹個 “前沿陣地”,逐步轉型為 “和平競爭力量”,這不啻為無心栽柳的絕佳范例。從同壹個角度切入,也揭示台灣方面任何壹個政黨均不可能推動有違美國旨意的政策。
21世紀初,出於對兩岸關系與台美關系的的誤判,台獨勢力壹度以為可以把“壹國兩府”的局面改變為“壹中壹台”。針對此沖動,2003年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即當頭壹棒指出:“台灣不是個主權獨立國家”,“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鮑威爾的態度說明,美國的“對華政策”在於盡量拖延兩岸“不戰、不統、不獨”的局面。
台獨分子除了無法揣摸美國的心思之外,也始終不了解其僅存的23個邦交國家不過是承認其具有“中央政府地位”,而非承認它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果真台灣貿然宣布獨立,勢必引發國際社會觸及是否應當承認“台灣國”為新國家的問題。考慮到台灣所處的經濟困境,根本就經不起這23個“友邦”的新壹輪惡性敲詐。壹個不慎,弄巧成拙,最後喪失所有邦交關系並非不能想象。
如前所述,1949年國號的改變,壹個客觀結果就是模糊了“壹國兩府”的認知,誘導兩岸同胞對各自“國號”的片面認同。試想,如果北京政府始終沿用“中華民國”國號,雖然不壹定能夠阻止美國於1951年炮制“台灣地位未定論”,但至少不會在島內出現“壹邊壹國”的胡攪蠻纏。台獨分子在無法切割國家認同的情況下,唯壹的“理論依據”便是抱守“台灣地位未定論”,抬出“中國按《馬關條約》割讓與日本的台灣,從來不屬於中國”,或者,“日本戰敗後放棄的台灣成了任何國家無權認領的鬼島”等歪論。如此強辯,所遇到的阻力必定遠大於抬出“ROC與PRC是並存於台海兩邊的兩個主權獨立國家”。換言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推出後,對“壹個中國”國族認同所造成的破壞,絕不小於“台灣地位未定論”。
繼而需要深究的問題是,為何李登輝自九拾年代初開始推動台獨路線以來,台灣島內,包括大多國民黨要員,鮮有人站出來積極反對呢?甚至直到今天,國民黨再度執政後,非但不見正式放棄 “重返聯合國”的主張,甚至還繼續向北京政府迂回喊話,要求“不否定對方的存在”(也可理解為“互相承認”)呢?
話說白了,原因不外兩點:壹是兩岸實力對比、社會形態差距太大,因此互信不足;壹是許多外省人與台灣人壹樣,長期島國化生活之後,逐漸失去中國視野,而把台灣當作唯壹安身立命的根基。鑒於此,將分裂永恒化,甚至通過法律上的互相承認為獨立國家(即“德國模式”),最為符合新、老台灣人的心願。於是乎,在他們看來,“台灣獨立”太過唐突,明顯會遭到北京政府與美國的強烈反對;而在現存的兩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基礎上,以對等地位促成“兩個中國”,不失為壹個努力的方向。目前台灣抱持這種態度的人士,遠較急獨分子人數為多,甚至也在泛藍陣營廣為蔓延,而兩個國號的存在,的確為這種主張提供了最大方便。
如前所述,1949年之後,所謂“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過是個內戰過程中處於劣勢的交戰方的迷思。就因為先天缺少自主性與獨立性,其命運必然受外界左右。然而,該不利處境未必不能運用智慧,以緩和外來的沖擊。譬如,最好維持“壹國兩府”的現狀,以避免刺激北京政府的神經。既然膠著狀態已維持了60年的安定,而且並不影響兩岸社會的長足發展,今後繼續利用此框架條件,進行交流與合作,不失為促成雙贏的明智之舉。
至於大陸壹方,為打破僵局,似乎應當以積極行動,譬如對台進行軍售以卸除台灣壹方的疑慮,並盡快使台灣壹方感到“美國後盾”的多余。此外,必須調整統戰心態,使冷戰、內戰精神狀態讓位於和平發展。至為關鍵的,還有社會形態的開放與轉型。壹旦兩岸人民的權利與義務對等,並能夠獲得對方法律的充分保障,即便實力對比依然懸殊,也無法構成最終統壹的障礙。最後,慮及兩岸同胞這些年對國族認同的偏差,北京當局不妨嚴肅審議是否需要將國號還原為中華民國。果真如此,則“壹國兩府”關系便豁然明朗,擺在眼前的問題將是如何結束內戰狀態,促進和平與合作,而不是將錯就錯,甚至利用觀念的混淆去追求“兩個中國”,擴大兩岸的隔閡。
20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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