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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4-20 | 來源: 人民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8日,南平中院對“3.23”惡性殺人案開庭審理,合議庭合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鄭民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張麗君 攝

4月8日,南平中院開庭審理鄭民生故意殺人案。家屬們聽到的受難及受傷孩子的名字時失聲悲泣。 中新社發 張麗君 攝
20日,殺死8名、重傷5名小學生的福建南平“3·23”惡性殺人案贰審當庭駁回凶犯鄭民生請求改判死緩的請求,維持壹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當天上午8時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鄭民生故意殺人上訴壹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指定辯護人為上訴人鄭民生進行辯護,被害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特邀廉政監督員以及當地群眾等近百人旁聽了庭審。
震驚全國的福建南平“3·23”惡性殺人案件,4月8日經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處持刀殺死 8名小學生的鄭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鄭民生對判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鄭民生提出上訴的理由是其實施故意殺人犯罪是因女青年葉某散布有損其聲譽的言論,並對其進行陷害,應對葉某追究責任,請求贰審法院改判其死刑緩期贰年執行。
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贰審審理查明,鄭民生因追求葉某等女青年不成,無端懷疑原單位負責人從中作梗,又認為葉某散布有損其聲譽的言論,欲對其進行陷害,遂懷恨在心,欲進行報復,唯恐對成年人行凶難以得逞,即萌生殺害小學生之惡念,已達泄憤報復之目的。
2010年3月23日上午6時20分許,鄭民生從家裡攜帶壹把長約30厘米的尖刀,竄至南平實驗小學附近伺機作案。7時25分許,鄭民生見該校門口聚集了數拾名等候入校的學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門口,先後對13名小學生猛捅猛刺,造成8死、5重傷的慘劇。案發後鄭民生被當場群眾阻止並控制,被接警趕到現場的公安人員抓獲。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經過2個小時的審理認為,鄭民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8死亡、5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犯罪過程中,鄭民生為泄憤報復,事先攜帶凶器,侵害對象明確,殺人犯意堅決,並利用其所具有的專業知識,選擇人體要害部位行凶,積極追求死亡結果的發生,實屬有預謀有計劃的故意殺人犯罪,且歸案後毫無悔罪表現。
法院認為,鄭民生犯罪手段特別凶殘,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不具備有任何的法定、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鄭民生請求改判死刑緩期贰年執行,應予以駁回,維持壹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根據法律規定,對鄭民生的死刑裁定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鄭民生:不查清原因自己在地獄也不瞑目
在今天上午8點開始的南平3-23案贰審庭審上,鄭民生在法庭最後陳述中說,就是有前面葉某以及其家人聯合陷害,才導致後面3-23案悲劇的發生。鄭表示,自己也是悲劇,肯定會被判處死刑,但如果沒有查清原因,他和被害的那些孩子在地獄中也不瞑目。
南平凶殺案終審維持原判 家長當庭詢問何時槍斃
今天上午,3·23案件的主角,殺害8名小學生的鄭民生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接受贰審審理。法院終審維持原判,鄭民生獲死刑。
"什麼時候槍斃他?"法官剛剛宣判完畢,旁聽席上的受害孩子的家長便紛紛發問。前來旁聽的律師說,死刑要送至最高法院進行復核,復核完畢後方可行刑。
上午8點,身穿031號黃色馬甲的鄭民生被帶上法庭,自從他出現在法庭上,4名前來旁聽的受害學生家屬看上去還算平靜,但他們的目光片刻不離地追隨著鄭民生的身影。
曾在南平壹社區衛生服務站擔任醫生的鄭民生因屢次戀愛受挫,又與同事、家人關系不和,遂悲觀厭世,進而產生行凶殺人的惡念,他被控於2010年 3月23日持刀在南平實驗小學大門口行凶,造成8死5傷的慘劇,傷亡人員均為南平實驗小學學生。
法院壹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鄭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每個死亡者的家屬40萬-41萬元不等,賠償傷者家屬1萬-3萬元不等。壹審宣判後,鄭民生表示要上訴。
贰審開庭後,毫無悔意的鄭民生對罪行仍舊不認可。"如果追究害我的那個人的責任,我就認罪。"鄭民生同法官談起了條件。
在接下來的陳述中,鄭民生講起了與女朋友間瑣碎的感情糾葛,法官出言制止,他仍舊自說自話地陳述兩人之間的種種矛盾。
對於殺害8名小學生的原因,鄭民生給出的解釋是"為了轉移矛盾,以此希望有人追究害自己的人的責任。"隨後,他反復強調,自己是被女朋友陷害的。
在法庭的最後陳述階段,鄭民生不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存在任何過錯,他說"死亡孩子的在天之靈會注視著我女朋友壹家……"話未說完,便被法官制止,隨即被帶下法庭。
10點10分,在休庭30分鍾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鄭民生案進行終審宣判,法院最終駁回了鄭民生的上訴,維持原判,鄭民生終審獲死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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