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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4-07 | 來源: 多倫多都市報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長城平台落戶加國 | 字體: 小 中 大
原本,中國中央電視台長城平台9個頻道在加國落地的公眾咨詢期,是從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的1月16日。近日,據加拿大電台電視廣播局(CRTC)的官方通知稱:由於在咨詢期間,收到了近400份支持及反對的意見回饋及大量簽名,隨後有壹些團體及國會議員Bill Siksay相繼提出反對意見,加拿大電台電視廣播局(CRTC)就此宣布,從即日起至5月3日,重新征求公眾意見,公眾可以繼續對事件發表意見。
加拿大電台電視廣播局宣布重新征求公眾意見,是否意味著“長城平台”在加國落地的構想壹波叁折,或胎死腹中?
筆者這幾天接到不少讀者的來電,更有不少網人在論壇上公開表達對“長城平台”落地的期待,究竟我們應該以怎樣的心態面對“長城平台”的落地?筆者在這裡談談個人的看法。
“長城平台”不是狼,我們也不是狼孩
據媒體報導,此番擬在加國落地的“長城平台”,將攜帶中國中央電視台、上海東方衛視、北京電視台、廣東南方衛視、湖南衛視、江蘇電視台、福建東南電視台、黃河電視台、亞洲電視本港台(美洲)共九家電視台,透過羅渣士(Rogers)的電視網絡服務覆蓋全加拿大。
根據業內規定,“長城平台”要取得落地加拿大的權利,必須經過加拿大電台電視廣播局的審批,該機構會設定壹個咨詢期,向公眾咨詢是否應該批准這項申請的意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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