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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6-28 | 來源: 留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09年,米蘭法庭再次審理4.12警民沖突案,法院認定,控方公訴的42名華人和壹名意大利人觸犯了意大利法律,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負責初審的法官認為,米蘭事件因浙江甌海籍華商卜若微將車斜停在保羅-薩比街自家商店門口裝卸貨物所致。事件中的真實情況是卜若微在拒絕向兩名警員出示證件後,繼續前走了幾米隨後自己跌倒在地上,使人們誤以為警察打人,引起在場的華人不滿,由此引發了大規模沖突事件,導致多名華人和警員受傷。
為了支持被控華人應訴,華人社團、米蘭華人企業曾壹度發起了大規模的募捐活動,支持被起訴華人聘請律師依法維權。意大利法律界人士也對華人維權運動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受聘律師在應訴的漫長進程中,多方尋找證人、查找證據,以謀求依法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維護司法公證。
初審華人被法院認定有罪後,為了掌握更多的有力證據,在法庭上據理駁回米蘭政府對華人的指控。受控華人和律師多次召開協調會議研討應訴措施。中國駐米蘭總領館張利民總領事在出席華人應訴協調會議時曾表示,對華人依法維權表示支持,對律師積極協助華人維權表示贊賞和感謝。張利民總領事強調,被控華人是否獲罪,不僅僅是他們個人的命運問題,將為今後華人的生存與發展帶來直接影響。
米蘭事件最初源於壹例違章停車,發展到今天,已經是上升到關乎華人維權,關乎華人尊嚴的大事件。米蘭事件伴隨著37名華人和1名意大利人獲刑,再壹次引起了歐洲華人社會的廣泛關注。海外華人該如何維權?無疑將成為今後壹個時期擺在廣大歐洲華人面前最為嚴肅的課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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