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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8-11 | 來源: 南方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閻蜀南無期徒刑的判決成為目前為止韶關系列腐敗案判決結果中受懲罰最為嚴厲的壹個。反思閻蜀南的“出事”,就在於對關鍵環節的監督沒有到位。所以在以後的工作中,就必須緊緊抓住人財物管理等權力運作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實施監督,特別是在重大工程項目審批上馬或大額資金使用中,強化對這些關鍵環節的監督,抓好關鍵環節“權力人”的監督,定期輪換,建立壹個嚴格的制衡機制。新聞解讀送煤進韶鋼賄金嚇死人
據有關部門查證,朱思宜賄賂閻蜀南1400萬元、曾德新40萬元、黃旭明230萬元,所為何事?賣煤!其實朱思宜只是向這叁大位行賄的商人之壹,充其量是對他們賄賂最多的商人。
韶鋼是集鋼鐵制造、物流、工貿為壹體的大型國有企業集團,世界鋼鐵企業100強、中國企業500強,是壹個享譽中外的“名牌企業”。正因為如此,這座鋼鐵廠,用煤、用礦石、用油……涉及的產業頗多,而且都是高利潤產業。在朱思宜這些老板們看來,韶鋼就是壹塊肥肉。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監管體制不完備的情況下,原來的韶鋼成了整個權錢交易的重災區。
在打破腦殼搶占市場的各種“戰術”中,最普遍的競爭方法就是送錢。民間俗語說,“用錢買路”。韶鋼就是被買的對象。據辦案人員透露,他們發現,在韶鋼受賄的事太普遍了,以至於大家都不把它當回事。壹個煤老板要將壹噸煤送進韶鋼,要過很多關,給很多部門回扣,供應、化驗、稱重、儲存等幾個部門都要分杯羹,少壹個環節,煤都進不來。當然,還有壹個前提條件,就是分管領導得到巨額的好處。
有關人員介紹,要想擠進韶鋼推銷,長期以來必過叁個人的“關口”。第壹個就是曾德新,他從1996年起擔任韶鋼董事長,直到2006年底卸任,2008年4月才正式退休,在這2年裡,他在韶關仍然是“土皇帝”。
另壹位重量級人物是黃旭明,他從1995年起任韶鋼副總經理,2002年開始分管產、供、銷各個環節,2006年退休,2007年卸任股份公司總經理,同年8月被返聘為韶鋼集團顧問。
還有壹位就是前文提到的閻蜀南,1996年到2007年,他歷任韶鋼集團供應處副處長、代處長、處長的職務,2007年開始擔任韶鋼集團原料廠黨委書記兼工會主席。
這叁人除了長期收受朱思宜的宜達公司所送的“回扣費”和過節費以外,還有很多公司爭相獻媚,雖然他們送的錢不如朱思宜多,但是壹樣能得到回報。
在閻蜀南的判決書以及曾德新、黃旭明的起訴書中,記者發現,行賄的企業頗多,不僅有韶關的企業,還有陽江、清遠、廣西、湖南、山西的多家企業。
醒語
“人家送錢,全是看你的崗位”
你幫了人家的忙,人家會感謝你,所以我可能就是在這個問題上沒嚴格要求自己,思想戒線慢慢地放松了。那些老板都是這樣講,韶關發展了,是因為你當了董事長;韶鋼發展了,我們才有發展空間,所以我們來感謝你。這個話聽起來好聽,後來自己開始退卻了。
———韶關鋼鐵集團原董事長曾德新
2005年,我多次要求換崗、輪崗,後來我調到壹個廠裡當書記的時候,很多朋友來祝賀我平安升官著陸,朋友都這麼說,因為供應處在韶鋼是壹個風口浪尖的崗位。
人家送錢,全是看你這個崗位,送的是你這個崗位,不是看你這個人,對自己對大家都好的話,就是要盡量輪崗,你不在這裡,馬上就沒了,像我已離開這裡,就沒有人送你壹分錢。
———韶關鋼鐵集團原供應處長閻蜀南-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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