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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8-24 | 來源: 鳳凰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菲律賓槍殺人質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菲警方動作:在電視直播中,可見劫持者數次露面,毫無遮掩,其實都是狙擊手最佳“獵殺”時機,但菲警狙擊手全部錯過。
違反戰術守則:應對挾持事件,首要目的是保證人質性命安全,閃電式進攻是最佳方法之壹。在談判過程中,有機會瞄准劫持者應格殺勿論。[詳細]
失誤3:突擊行動前沒有進行高仿真演練

菲警方動作:未見媒體報道菲律賓警方有行動前的模擬演練。
違反戰術守則:真實的環境永遠充滿危險和混亂,但高仿真的模擬訓練可以讓人在混亂中作出正確的確定。[詳細]
失誤4:營救突擊沒有在第壹時間展開

菲警方動作:在第壹聲槍聲響起後,10分鍾內沒有任何實際營救行動。
違反戰術守則:前線指揮官應得到充分授權,“如果恐怖分子殺害人質,進攻就立即開始”。[詳細]
失誤5:沒有選擇正確的“砸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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