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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錢路律師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從2006年5月3日中午12點(加拿大東部時間)起,加拿大移民部正式開始實行移民費減半政策,即,由原來的每個成人$975加幣的移民費減為每個成人$490加幣。這項政策適用於所有的移民類別,包括技術移民、商業移民和人道類移民等等。
以下為實施細則:
只要在2006年5月3日以後報到移民的申請人,如果他們已經交納了$975加幣移民費,均可要求移民部退費$485加幣。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內支付移民費的申請人(如家庭團聚類移民),可以不用向移民部申請要求退費,移民部會自動將費用退還給申請人。
如果是在海外支付移民費的申請人,但是還沒有收到移民簽證,那麼申請人可以到加拿大駐海外的簽證處申請退費;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退費要求,那麼在移民官頒發移民簽證時,退費部分也會同時支付給申請人。
如果申請人的移民費在海外支付,同時也已經能夠收到了移民簽證,但是在2006年5月3日以後登陸加拿大,那麼申請人可以在登陸以後在加拿大境內向移民部申請退費。在登陸時,海關移民官也會向申請人解釋如何完成退費的申請手續。
移民部對退費申請沒有設定限制日期。
移民部的退費壹律以支票形式退還給申請人。
對於要求在境內申請退費的申請人,移民部設計了專門的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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