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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新護照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 加拿大護照局(Passport Canada)將於2011年2月1日起,對加國出生的加拿大人,實施有關提交出生證(birth certificate)的新規定。 不過護照續期則毋須出生證。
在加國出生的加拿大人向加拿大護照局提出護照申請時,必須提交自己的出生證。
屆時,加拿大護照局將只接受由各省或地區政府簽發的出生證,或者由聯邦移民部簽發的出生證或是國籍證明。
而上述出生證的新規定,將在2011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加拿大人如欲領取壹張新的出生證,必須與出生地的省府或地區政府聯系。
加拿大護照局提醒市民,在計劃出國旅行之前,應盡早完成護照的申請手續,並確保自己擁有符合上述新規定的文件。
不過,簡化的護照延期申請,將不會受到上述新規定的影響,毋須遞交出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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