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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5-15 | 來源: 星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留學動態 | 字體: 小 中 大
領館提醒
壹定要遵守相關條款學習打工忌本末倒置
解除留學生打工禁令也有些反對意見。壹些加拿大本地教育機構擔心這壹政策分散了學生的學習熱情和時間,從而影響加拿大的國際教育水准。
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教育組薛亞霏參贊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留學生要切記,自己的任務是學習而不是打工,絕不能本末倒置,否則,既不符合加拿大政府放開校外打工的初衷,也違背了父母含辛茹苦送他們來加拿大讀書的本意。
此外,薛亞霏還提醒,留學生校外打工壹定要遵守相關的條款,如上學期間每周不能超過20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做到合法打工、安心學習。
主要國家留學生校外打工政策
美國
在正式學期內,持公派學生簽證的留學生每周可工作20個小時,但工作性質必須跟其學業有關。持私人學生簽證的留學生每周也可以工作20個小時,但工作范圍必須在校園之內。
澳大利亞
申請打工的留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
新西蘭
留學生每周的打工時間為20個小時,部分學生配偶可獲無限制性工作許可。
法國
留學生第壹年學習期間禁止打工,第贰年,只有已開始專業學習的學生才有資格領工卡並可以打工。
德國
允許留學生打工,但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留學生不許打工。平時打工每個月有時間限制(每周8小時,或全年不超過3個月)。
英國
可以合法打工並與英國國民壹樣享受最低工資保障待遇,並在打工期間享受除藥費外的醫療全額保險。每周允許打工20個小時,但未滿18歲者禁止打工。
日本
須首先取得大學的同意,申請到“資格外活動許可”,之後才可以打工。
韓國
留學生打工的工種必須與所學專業有關,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0個小時。外國留學生不得在酒吧、歌廳等場所兼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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