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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3-26 | 來源: 北國網-半島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列市港婦殺夫 | 字體: 小 中 大
不堪家庭暴力,她趁丈夫熟睡時舉起了斧頭,而她的情人就睡在丈夫旁邊。行凶前,她和情人還通過手機短信聯絡,預謀殺死丈夫。
遭家庭暴力 壹跪肆伍拾分鍾
她叫李雲,1975年生,原本生活在瓦房店市謝屯鎮。近日,李雲和情人李立軍壹起出現在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他們的身份是被告人,他們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被害人是李雲的丈夫張軍。
李雲和張軍認識了拾多年。1995年,他們舉行了婚禮,但並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婚後他們有了壹個兒子。
“他經常因為瑣事打罵我,對兒子也是經常無故打罵。”李雲稱,她常常遭到家庭暴力,最終實在無法忍受,才殺害了丈夫。
對於李雲遭受家庭暴力,她的鄰居也有所耳聞。左先生就是李雲的鄰居,2009年的壹天夜裡,他曾目睹張軍施暴的過程。
左先生當時是接到了李雲的求助電話,他趕到李雲家時,李雲正領著兒子往外走,她的兒子還光著屁股,張軍拿著凶器追他們,場面拾分嚇人。
“當時張軍壹手拿著刀,壹手拿著鐵棍,讓老婆和孩子跪下,他們跪了肆伍拾分鍾。”最終,在左先生的勸說下,事件才平息下來。
李雲稱,她和張軍生活這麼多年,壹直在遭受家庭暴力,但是她也沒有辦法,“他不同意離婚,還用殺我全家來威脅我。”
想殺害丈夫 不忍心下老鼠藥
結婚多年來,李雲壹直默默忍受來自丈夫的暴力。2009年5月份,壹個男人走進了李雲的生活,他就是李立軍,和張軍還是朋友關系,在壹起打工時認識的。
從結識李雲那天起,李立軍開始追求她。時常遭遇家庭暴力,得不到家庭溫暖的李雲,最終和李立軍發展成為情人關系。
2009年11月10日,李雲挨打後,終於忍受不了家庭暴力,她給李立軍發短信,“你給我買點老鼠藥,他要是再逼我,我就弄死他。”
第贰天,李立軍送來了兩瓶老鼠藥。當天19時許,李雲做完了晚飯,她想往飯菜裡下老鼠藥,但又狠不下心,最終她把老鼠藥扔進了院內壹個沼氣池裡。
同年11月13日,李雲又遭到了家庭暴力,她給李立軍打電話求助。李立軍打車到了李雲家,對張軍進行勸說。當晚,李立軍和張軍睡在壹個屋,李雲和兒子睡在壹個屋。
想起丈夫以前的暴力行為,李雲毫無困意。
和情人合伙 用斧頭殺死丈夫
當天深夜,李雲給李立軍發短信,說要殺死張軍。“他睡了沒?”、“臉朝什麼方向?”李雲接連發了幾條短信,李立軍均回復了短信。
次日凌晨4點左右,李雲悄悄走進了張軍的房間,她借著手機充電器發出的光,她看清了丈夫睡覺的位置。李雲隨後找來壹把斧頭,猛擊張軍頭部數下,將張軍殺害。
李立軍當時也醒了過來,他和李雲搬了幾拾顆大白菜,壓在了張軍的屍體上,第贰天,李雲鎖好房門離開了家,去了壹家面館打工。叁天後,李雲和李立軍回到家中,用叁輪車將屍體拉到了長興島,扔在了壹個土坡下面。
同年11月22日,壹名群眾發現了屍體,向警方報案。警方查明死者身份後,找到了李雲,李雲供認自己殺害了丈夫,李立軍也隨之落入法網。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本案系共同犯罪,李雲系主犯,李立軍系從犯。鑒於本案是由於張軍經常對李雲及兒子實施家庭暴力引發,張軍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過錯,可對李雲酌情從輕處罰。
今年3月14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李雲被判處無期徒刑,李立軍被判處有期徒刑拾叁年。(文中人物為化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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