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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4-23 | 來源: 中安在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由於案發地在肥東境內,4月7日凌晨,該案被移交至肥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
叁天後,在4月9日18時,警方抓住嫌疑人小波,壹個16歲的初叁學生。並將小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確定嫌犯
初中生小波會是作案嫌疑人?
在肥東縣白龍鎮費集村,小波的家人和鄰居都說小波是個老實的孩子,這個在班上成績排名前幾位的男孩,怎麼會是作案凶手呢?肥東警方是怎麼找到他,並認定他就是嫌疑人呢?
案發後,民警圍繞案發地的那座橋展開調查,壹邊查清事發當晚路過該橋的人員構成情況,壹邊在該橋布控,爭取抓獲現行和發現可疑情況。警方了解到路過該橋的行人大都為本地村民和學生,民警立即到白龍鎮費集村所轄學校和社區,調查當晚可能路過該橋的學生,以及喜歡到該橋上玩耍的社會青年以及學生。經過兩天叁夜的調查,警方發現,案發時間前後,路過該橋的均為當地上自習的學生和當地住戶居民,而且在該橋守候的民警發現,有多名費集中學學生喜歡在放學時段在橋上逗留玩耍。於是專案組立即把在校學生作為重點調查對象。
很快,費集中學初叁學生小波、謝某某、葛某某進入警方視線。
據小波的家人講,4月9日下午,學校通知小波去壹趟,但從那之後,就沒有再見過孩子。肥東警方稱,那是因為當晚,小波等叁人就被傳喚至肥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進行訊問。
經審訊,小波等人交代,4月6日晚20時許,小波同謝某某(15歲)、葛某某(15歲)到白龍鎮費集村大路東組處國道橋(合徐高速G977公裡),分別用碎紅磚頭和石頭擊打橋下來往的車輛。當鄒兵駕駛小轎車自南向北行駛至該橋下,被橋上小波扔下的石頭擊穿該車前擋風玻璃,擊中副駕駛位上小麗懷中的嬰兒小軒頭部,導致小軒死亡。
作案時間
還在上晚自習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
在小波家采訪時,其父母對孩子是否有作案時間,提出了疑問,他們稱小波平時晚上都要上叁節晚自習,20點半左右才能放學,而警方公布的案發時間卻是20點左右。
對於案發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記者采訪了滁州市公安局合徐高速交警贰大隊。壹位當時接警的民警說,鄒兵與小麗是在到達吳圩服務區,發現服務區沒有醫生後,才想起打電話報警的,“報案時間應該是19時50分到20時之間。”
車子被砸後,鄒兵開車行駛拾九公裡左右,到達吳圩服務區,因此,車子被砸的時間,應該是在19時40分左右。
小波家人表示,車子被砸時,小波應該在學校裡上晚自習,那他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呢?
對於這個疑問,肥東警方發布的信息裡也有提及,專案組立即把費集中學的學生作為重點調查對象,查清該校所有事發當晚在校上晚自習的伍個班學生行蹤。
很快,費集中學初叁學生小波、謝某某、葛某某進入警方視線。
據小波的家人講,4月9日下午,學校通知小波去壹趟,但從那之後,就沒有再見過孩子。肥東警方稱,那是因為當晚,小波等叁人就被傳喚至肥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進行訊問。
經審訊,小波等人交代,4月6日晚20時許,小波同謝某某(15歲)、葛某某(15歲)到白龍鎮費集村大路東組處國道橋(合徐高速G977公裡),分別用碎紅磚頭和石頭擊打橋下來往的車輛。當鄒兵駕駛小轎車自南向北行駛至該橋下,被橋上小波扔下的石頭擊穿該車前擋風玻璃,擊中副駕駛位上小麗懷中的嬰兒小軒頭部,導致小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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