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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5-08 | 來源: 亨特朱·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本·拉登被擊斃 | 字體: 小 中 大
從中國警察視角看拉登之死:巴基斯坦的片警要倒霉了拉登(專題)死了,他竟然死了,他終於死了,雖然疑團重重。
911那天我記得非常清楚,那是2001的事情,剛參加工作,那天正好集中行動。我們正在路上巡邏,突然壹個同事喊到,美國被炸了,走,網上有直播。
拉登(專題)選911這個日子是聰明的,因為美國的報警電話是911,相當於我們的110,這個日子很容易被記住。
即使是最有想象力的好萊塢導演,也不會意想到911的場景,這樣說來,拉登(專題)的確是個天才。行行出狀元,即使是搞恐怖主義,能鬧出那麼大動靜,也不容易。
壹 如何評價拉登
拉登的本質,是帶有政治目的的恐怖組織頭目,很多人崇拜他,除了政治信仰相同是天然是他的支持者,無非是因為他“反美斗士”的名號,不滿意美國的人是太多了,但是公開和美國作對的人有多少,拉登沖在前頭,雖然他屠殺平民的行為,為國際社會普遍深惡痛絕。很多人贊同拉登,都是認為“敵人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拉登客觀上牽制了美國很大的注意力,為很多其他勢力爭取了利益。但是有意思的是,因為了有了拉登的存在,美國對外用兵有了充足的理由。
贰 美軍的行為合法嗎?
大家都知道美國當年抓獲薩達姆,是交給伊拉克政府處理的,因為薩達姆雖然處處和美國作對,但是並不直接侵犯美國的利益。所以美國人移交給伊拉克人處理是明智的。拉登不同,他策劃911直接針對美國的,美國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法律抓捕拉登並審判。
大家注意到美國壹再強調是拉登抵抗後才被殺的,這個也是講人權的表現,假設拉登投降,那美軍便不能殺他,必須得審判,因為在文明國家,任何未被審判定罪的人都只是嫌疑人。雖然結果壹定是死刑,但是對美國死刑制度了解的人都知道,美國雖然有死刑,但是審核的程序非常的復雜,多次上訴後實際執行又很多年過去了,拉登的身體可能頂不到實際執行的那天。你用暴力反抗抓捕,根據需要可以采取暴力手段應對是合情合理的,哪國法律都允許的。
叁 國際管轄權的問題
美軍的行為涉及壹個問題,國際管轄權的問題,拉登是外國人在巴基斯坦境內,即使巴基斯坦也認為拉登是恐怖主義,他願意協助抓捕拉登,他也不會允許美軍這樣不通知就突襲,最嚴厲的反應,他可以認為是侵略,而直接進攻美軍的部隊。但是巴基斯坦受了美國幾百億的恩惠,只是外交性得說:並沒有監測到美軍,下不為例。
如果美軍抓獲了拉登,歸途中被巴基斯坦的熱血軍隊圍攻而機毀人亡,那時賠了夫人又折兵,我相信奧巴馬不會冒這個險,也許巴基斯坦的政府不會願意得罪美國,但是你入侵我領空,我可以直接對付你,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熱血青年任何時代都有。有報道說,奧巴馬收看了擊斃拉登的直播,並直接指揮,從技術角度看,沒有問題,這種直接指揮,管理學上叫“扁平化指揮”,就是高級指揮員直接指揮到最壹線的成員,奧巴馬為什麼不願意承認?因為他承認了,就要承擔所有的責任,萬壹出差錯,沒有回旋的余地,他不承認,錯在下級,他就游刃有余了。
肆 為什麼不公布真相
美國決定不公開擊斃拉登的細節,那麼公開真相就要至少50年後了,我們能不能活到那時,努力吧。
不公布,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理由。以美國的實力,徹底摧毀基地固然很難,但是只打擊壹個拉登還是綽綽有余的,擊斃拉登又恰巧在奧巴馬競選的關鍵時候,正如當年活捉薩達姆在小布什連任的關鍵時刻,都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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