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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6-27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列市港婦殺夫 | 字體: 小 中 大
被控以金屬鉈毒殺丈夫 美華裔女子李天樂付不出律師費(圖)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涉嫌毒殺丈夫的美國新澤西州孟若市40歲華裔婦女李天樂(專題)無力負擔律師費,她的代表律師史提芬‧艾特曼,近日請求高等法院法官免除他擔任李天樂(專題)的法律顧問,因為李天樂(專題)沒有足夠的錢來支付律師費。
李天樂被指控在兩個月時間內,在食物中攙入金屬鉈給丈夫王曉曄食用,導致他於今年1月26日死亡。當局指出,在必治妥‧施寶貴制藥公司擔任化學員的李天樂,是利用工作之便取得金屬鉈。如今,李天樂需到8月才能獲悉是否需要另外聘請壹名新律師。
李天樂的律師艾特曼說,李天樂負擔不起律師費,但她需要律師為她辯護。
李天樂與丈夫共同擁有他們目前居住的房屋,但房產尚未出售。案發時,他們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艾特曼說,“李天樂希望能夠出售房屋,以支付她的辯護費用,但由於部分房產屬丈夫所有,目前她無法售屋。”李天樂希望能夠繼續聘用艾特曼擔任她的律師。
高院法官圖托22日聽取了艾特曼的提議,但將聽證會延期到8月1日召開,屆時他才會決定是否允許艾特曼退出該案。
李天樂目前被囚禁在密德薩士郡郡立監獄,等候以415萬元的保釋金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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