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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02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賴的回答,讓我吃驚,賴昌星雖然拿到了工卡和醫療卡,外界都以為他可以過關了,但經過拾年逃亡生涯的他,深知要“過正常生活”,還得要 “過中國這壹關”。壹直到賴昌星被遣返,人們才意識到,賴昌星家人先期返華,成為法庭決定遣返賴昌星的重要原因之壹。法官在裁決書中認定兩點,壹是賴昌星在加拿大沒有了牽掛,回中國才是“家庭團聚”,這符合加拿大的基本價值觀;贰是既然賴昌星與中方溝通渠道暢通,證明賴也不懷疑北京的承諾是可以兌現的。對此兩點,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不會不清楚,也不會沒有提醒過賴昌星,但賴昌星仍然放行,不能說賴沒有回國的“打算”。
2009年9月,我在多次對移民部長肯尼的采訪中,明確感覺到,加拿大保守黨政府遣返賴昌星的決心很大,因為他們不希望這個案例成為許多經濟罪犯、貪官污吏滯留加國的“先例”。於是,我提出再度采訪賴昌星,賴昌星將地點安排在溫哥華最大賭場——河石賭場樓上的總統套房裡進行,盡管他說這是朋友的,但至少說明,他與賭友、賭場的關系還是緊密的。在對話中,我對他說,不管時間多長,加拿大政府不會放棄對你的遣返努力,你是否考慮過自願回國?他的回答是猶豫的,既相信僥幸,又寄希望在律師馬塔斯的能耐上。不過,他又講了所謂自願回國的叁個條件,主要的還是要求公開審訊。這壹點,他在這次遣返後也能實現。
2009年10月,賴昌星在著名基督教布道家的布道大會上決志信耶穌,這是他的第贰次決志,表達悔改認罪,重新做人,生活好像進入了正常的軌道。但是,也在這個時候,更多的人指責他詐騙斂財;有壹個中年婦女,直接來到我所在的電視台訴苦,說她移民加國贰拾多年,累積的近30萬財產,都因為賴昌星告訴她要辦高級餐館,而投入到賴朋友的公司賬號上,結果飯店沒有影子,錢也泡湯了。可見,賴昌星雖然是“戴罪之身“,但他的“名氣”還存在著剩余價值,還在吸引壹些無知的人盲從。
我曾直接追問過賴昌星,有沒有這樣的欺騙行為。他支支吾吾,加以否認,說自己還是壹個正在爭取合法居留的“犯罪嫌疑人”,沒有能量來做不法之事,他要我轉告,“受騙的人”可以到法庭去告他,他也知道,警方已經立案調查。或許,近拾年的逃亡官司,也讓他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的空隙賺人家的錢,又可以安然脫身。而警方的壹種非正式說法是,早就了解了賴昌星的許多“犯行”,但害怕起訴以後案上加案,打官司的時間更長,影響聯邦政府的“遣返大計”。
賴昌星的生活模式、生活習慣以及文化水准,都決定了他難以“自我修為”,重新做人,這是他的悲劇所在,也決定了他的逃亡生涯,除了引朋忽友、吃飯打牌、賭博消遣以及上網斗地主外,並無其他精彩之處。
自傳“煙幕彈”
2009年底,加拿大總理哈珀首次訪華,中加高峰會實現。哈珀總理在對華破冰之旅期間,曾經主動對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到拖延拾年之久的賴昌星案件,表明加國政府遣返的決心,從某種意義上說,此時賴昌星最終被遣返的大局面儼然成形。賴昌星又嗅覺到危機,為了扭轉輿論的流向,賴昌星拋出了寫自傳的消息,並說已經寫成。賴昌星在哈珀訪華結束之後的12月5日,首次接受我的電視采訪,他歡迎中加關系解凍,也公開承認官司可能打輸。用他自己的話說:“拾年來,移民部打官司,當然代表加拿大政府要遣返我,我還是那個心態,加中關系變好是好事情,我的官司則聽天由命,希望打贏,但也做好了打輸的准備”。
有趣的是,在2009年之後,他對中央領導和政府都說正面的話,抱怨的只是專案組,他顯然不想得罪中國政府,這是為可能的遣返“打底”。有趣的是,他過去壹直避開對卷款潛逃來加拿大的“高山案件”做出評論,但我追問他,對這樣的“監守自盜”行為,是否應該追究,他的回答是,不是很懂法律,但高山的行為是“不對的”。針對為何這個時候要出書,是否制造話題賺錢,他的回答是,多年來壹直想出書,但又擔心帶來更多的麻煩,因此沒有動。但如今海內外有不少書談“遠華案”,“有不少錯誤報道,如果我不寫出來,就永遠說不清。” 他還指責流傳很廣的《遠華案黑幕》壹書,也是胡亂拼湊,他“連看都不想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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