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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05 | 來源: 南都周刊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7月23日,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專題)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國,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專題)宣布逮捕令。
記者_季天琴 上海報道
賴昌星回國10天了,這些天,本應被媒體追逐的他,湮沒在國內此起彼伏的公共事件裡,漸漸被人淡忘。
加拿大西部時間7月22日中午,溫哥華國際機場,全部乘客登機完畢後,賴昌星在兩名邊境服務局官員押送下,由service gate 直接登上加航AC029的特等艙。
知情人向加拿大中文電台的時事評論員、華裔媒體人尚虹透露,賴全程銬著手銬,雖在特等艙,但只能吃普通艙的食品,食物全部預先切割成小塊,用塑料勺進食;加方押送官員配有“強迫入睡”藥物,如果賴情緒不穩定,會讓他壹路睡回北京。
賴昌星的神秘出逃,恰如他此次歸途,都是神龍見首不見尾。1999年,接到舉報的“4·20”專案組進駐福建廈門,聽聞風聲的賴昌星漏夜出逃,先由深圳邊防內線護送過關,從廈門逃到香港,連過境記錄都沒有留下。是年8月13日,賴昌星以香港游客身份攜全家赴加拿大,成功逃離中國。賴氏進出動靜之間,遠華特大走私案曝光。跌宕起伏的人生,以及光怪陸離的傳聞,使得賴昌星被民間演繹成了壹個傳奇符號。
事實上,賴昌星從未真正淡出過公眾的視線。在加籍移民律師、“金牌大狀”馬塔斯(David Matas)的幫助下,賴利用加拿大刻板卻又寬容的司法審核程序,巧妙地進入評估—上訴—再評估—再上訴的循環。
12年後的7月21日下午6時,這場持久戰總算等來了結局,加拿大聯邦法庭法官肖爾(Michel Shore)作出了終審判決,裁定不接受賴昌星提出的延緩遣返申請。
在遣返聆訊現場旁聽的尚虹認為,賴其實已經做好了回國的准備。她說,賴昌星出庭時表現頗為輕松,在間歇休息時,甚至與相熟的中文傳媒記者們有說有笑。
曾經多次采訪過賴昌星的旅加華裔作家盛雪也向《南都周刊》表示,對賴而言,這個結局已經相當理想:拾贰年前,他是壹個本該被判死刑的罪犯;拾贰年來,他享受到了加拿大人道主義的法律援助;即便現在被遣返回國受審,中方也做出了不判死刑、允許加方定期探視以確保無酷刑、無虐待、公開公正庭審的“叁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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