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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05 | 來源: 南都周刊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拾贰年倏忽而過,而賴氏家族的命運,其間也有頗多曲折。賴昌星的大哥賴水強由於身體不好,死在獄中;贰哥賴昌標在壹次酒後斗毆中被擊中頭部,喪失性命;肆弟賴昌圖2000年2月從澳洲飛抵廈門投案自首,被判刑15年,由於獄中表現積極,減刑4年,2008年9月11日,被核准假釋,現獨居賴家晉江老宅。
其妻曾明娜的娘家也經受了頗多考驗:曾明娜的兄弟、逃往菲律賓的曾明育和曾明鐵也相繼回國自首,分別領刑15年和10年,曾母蔡秀2000年底給加拿大的女兒女婿匯款30萬港幣,亦因“包庇罪”入獄壹年半。
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與賴昌星在加拿大離婚。外界有猜測稱,此舉是為轉移財產。賴昌星自己則對記者們表示,分開是曾明娜想遠離他這個聚焦點,夫妻感情其實還在,為了孩子他們還經常見面或通話。
2009年5月3日 曾明娜帶領女兒賴真真回國,叁個月後,曾家大兒子曾明育也被保釋回家, 加上減刑回家的小兒子曾明鐵,“遠華案”拾年後,曾家人實現了團聚。
曾明娜的回國,被視為賴昌星的投石問路之舉。壹年後,賴昌星的兩個兒子賴俊偉和賴明明也相繼回國。這點在聯邦法官肖爾的判決中也有所涉及,判決書第77條稱,“賴先生的處境是,曾經陪他到加拿大的家人已經自願返回中國”。
家人回國後,賴昌星保持了低調,盡管當地華文媒體不斷聯絡賴昌星,但他的手機基本關機。2010年初,在中間人斡旋下,賴曾答應接受本刊記者赴溫哥華專訪,暢談拾余年逃亡生涯。但在最後關頭,賴臨時變卦,理由之壹是他那本應如期出版的《賴昌星說賴昌星》突然泡湯了,擔心再接受采訪會吃媒體的虧。
丁果稱,賴昌星之所以在最後關頭放棄出版《賴昌星說賴昌星》的自傳,其實是為了不與中國政府交惡。
賴昌星也曾對外聲稱,“跟北京的溝通渠道還是暢通的”。盛雪認為,賴昌星的這話基本可信,“他的人脈真的很廣,黨、政、軍、商、演藝界遍布朋友,他的記性也很好,這些號碼都記得,接受我采訪時,有什麼事情他說不准,他會隨手打個電話回中國核實。”賴曾經當著她的面,聯絡過至今仍活躍在舞台上的部分國內演藝界人士。
“逃亡拾贰年,賴昌星也有倦意,他自己多次對我說,回去總要回去的”,丁果稱。
這壹次,賴昌星沒再在機場撞柱子。
北京時間2011年7月23日下午4時28分,尾翼噴塗著楓葉圖案的AC029次航班抵達北京首都機場。其時,在T3國際樓B口,長槍短炮架了壹排,至少有200家媒體的記者在那等候,但他們都撲了空。AC029次航班並沒有按照預定計劃滑向T3航站樓,它在貴賓樓和T2航站樓之間停止了滑行。
賴昌星從機艙走下懸梯,神情既緊張又坦然。然後,由14部大小車輛組成的車隊駛向機場貴賓樓。在那裡,警察向賴昌星宣讀了逮捕令,告訴他享有包括聘請律師在內的法定權利。拾贰年後,這個曾經呼風喚雨的福建人,終於淪為階下囚。分享-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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