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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22 | 來源: 成都商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張柏芝 | 字體: 小 中 大
謝霆鋒張柏芝離婚
贍養費達上億港幣?
圍繞“鋒芝離婚門”中的諸多疑問和風波,並未隨著離婚聲明的到來而得到答案。離婚後財產怎麼分配、離婚協議細節幾何、離婚原因是否真如聲明中所說的“性格不合”這樣簡單?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致電雙方經紀人要求采訪更多詳情,但都遭到婉拒。由此而來的小道消息卻依然不絕於耳,有記者稱知情人士透露,謝霆鋒此次和張柏芝協定和平離婚,共同擁有雙方孩子撫養權所付出的代價頗巨,贍養費超出1億港幣,而張柏芝向謝霆鋒提出的擁有PO公司百分之拾伍的股權要求並未被接納。
共同撫養兒子,10歲後壹人壹個
大名鼎鼎的“舞美師”也來湊熱鬧,他在離婚聲明發出後不久就更新微博,稱自己已從香港朋友那打聽到了壹些獨家消息,透露“艷照門”後謝霆鋒、張柏芝已經沒有感情,只是為共同利益作秀生活;張柏芝的脾氣不但如之前查小欣所透露的那樣暴躁,而且有輕微分裂,動不動就跟謝霆鋒要死要活,然後又下跪道歉;他還透露了兩人在管養協議中的壹些具體內容,“共同撫養兩個兒子,10歲之前都歸張柏芝,之後壹人壹個。張柏芝不喜歡贰兒子,最終贰兒子會分給謝霆鋒,大兒子不喜歡謝霆鋒”,而張柏芝的後台則是陳姓幹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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