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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06-06-23 | News by: 大中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职场故事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既能不做工,又能领更多工资,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又不是公司付的钱,是工赔局的。事故又由工厂设备不良引起,工厂负全责。
比起那另一位工友,我不是傻瓜、笨蛋,又会是谁?这时我这个新来者才开了一点窍,又向资本主义社会缴了学费。可能下一次聪明一些。不!最好没有下一次!
工伤保险
从“新移民手册”中学习到安省政府原来有工人补偿法例。它旨在保护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亦适用于因某种工业生产过程或某行业而染上工业病或皮肤病的工人。工赔局执行补偿法自雇主处收费补偿受伤工人,一切费用是不用工人负担的。
法例明确规定受伤时工人的责任和雇主的责任。法律规定雇主不在意外发生三日内递交报告,或在工赔局要求下不提供有关资料,雇主将受处罚。
法例订明赔偿金的计算法;非致命情况补偿;永久损伤补偿津贴;致命情况;医疗补助;复业训练等等。最后法例少不了的“上诉”。
在加拿大,在安省,在工厂里做工是有保险的,有保障的。保险不是由我们自己拿钱去买,是雇主出钱代买。这些钱已经算进他们的开支成本里了。
有了保险,多一点放心,得一点宽心,少一点操心,加一点小心,防一点粗心,抱一点平常心去应付工伤意外。
做工多年,遇到的工伤意外有一些。有两件写出来是有启发的。
一年冬天早上,同一部门,同一班次的女工友突然说不能来上班,急煞了我这个领班(LEAD-HAND),一共才七、八个人,几十个航班的厨、餐、用具都要准时预备好。少一个工人是无法完成该班定额的。
找到她姐姐一问,原来她在停车场不幸在雪地中滑倒了。当时公司的停车场,雪不多,没有打扫,应属于自己不小心。但是她向工头报告,同行、同车的同事作证,不便走动,申请了工伤赔偿,休息了一周。
她的当日空缺,只好急召休班和下午班的同事来加班填补。
原来公司停车场也属公司范围,受伤也算工场,获得赔偿。
另一件是一位亲戚,在市中心一间制衣厂做车衣工,工厂是座四层大厦,工场在四楼,一天她心急,害怕迟到,从三楼到四楼楼梯间拐弯处脚歪了一下,不小心崴了脚脖子,痛不能行,由工友扶到办公室休息。
同行的工友做了证人,经理马上填写了工伤赔偿报告,嘱咐上医院照X光检查,发现脚脖处骨折,上石膏治疗……她休息了近月才复原,工赔局支付她所有工资。
在工厂停车场、在工厂大厦内,目的是来上工,这时的受伤也属赔偿范围,这是我意想不到的。好像个人因素居多,工厂没有什么责任。但是她们是来上工的,仍属保障范围之内。
当然也听到一些工厂老板推卸责任,与受伤工人对簿公庭,大打官司的。打工仔只能依靠社区服务及法律援助处提供律师。诉讼时旷日久,打工仔手停口停,哪能打得起长官司,只好以失败告终。
我服务的工厂,属于加拿大有名的公司,是加国110个大公司排前拾名,总部在满地可,公司分布全国。在食物行业中,全国排第二,继麦当奴之后。
我的工伤引起重视,休息几天后回到工厂,头上传送篮筐的传送带改装了,将容易摇晃而引起下坠的直角改成大弧形,根除了坠下伤人的可能性。这么大的工程动作,这么快办好,而且是机器不停转动下进行的。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下坠事件发生了。
除此之外,公司还采取了什么措施来消灭、减少事故呢?我们日后再叙。-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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