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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9-19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趙巍被害案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涉嫌2002年在溫哥華殺害中國籍同居女友趙巍的26歲疑凶李佳明(原名李昂),將於北京時間20日首次出庭應訊。壹直關注事件的卑詩省新民主黨議員關慧貞今早(9月19日)透露,由於與中方達成李佳明不會被判死刑協議,所以案件於北京時間20日在北京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消息指,案件發生至今差不多10年,而涉案的李佳明於2009年被捕後,壹直被收押,是由於加中兩國就案件提出不同要求,但由於兩國未有引渡條例,所以將案件壹拖再拖。
最後經雙方商討後,中方接納不會對李佳明判處死刑,所以決定開庭審理。
該案件發生 於2002年10月11日,來自中國的19歲留學生李佳明,向加拿大溫哥華地區警署報案,稱其21歲的女友,同為來自中國的留學生趙巍於前壹晚10點出 門購物時失蹤。由於警方對於成年人外出需要24小時確認後,才接受失蹤報案。李當時對此非常不滿,並向媒體抱怨加拿大警方動作太慢。李佳明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非常配合,並聲淚俱下地追悔自己沒有陪同趙巍外出購物。
10月20日,有人在溫哥華附近的Mission叢林的壹個湖中發現棄置於旅行箱中的女屍。經警方證實, 死者正是趙巍。幾天後,李佳明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返回中國時被留置詢問。他表示,自己由於太過傷心需要回國休養而獲准離境。後來加拿大警方確認李為趙巍案的最大嫌疑人,但是李佳明已經回到中國。
案發後,與李佳明和趙巍共同租住住房的李昂表哥張瀚曾經被捕,向警方承認協助李佳明棄屍,後又因法院裁定警方“取證有誤”,對其無罪釋放。
嫌犯李佳明曾於2003年2月在北京被捕,但中國警方由於證據不足而釋放了他。
之後,由於加、中 兩國政府尚無引渡協議,案件始終陷入膠著,凶嫌則逍遙法外。直至2008年9月趙巍家人兩次到加拿大通過媒體、社區和支持者呼吁,要求加拿大政府配合中國 的辦案程序。2008年10月,趙巍父母到加拿大受到了國會議員的協助,並獲得了皇家騎警首席督查、公安部長和多元文化部長等的接見,加方表示會全力協助 破案。兩國加速司法互動後,李佳明則於2009年在中國被捕。
近期溫哥華發生的華裔少婦胡雅婷遭到其分居丈夫牟鍾鳴殺害,藏屍行李箱,再棄屍菲沙河(Fraser River)的案件上周告破,嫌犯犯案手法如出壹轍,引起民眾對中國留學生趙巍被害案的再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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