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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1-11 | 來源: 多維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胡錦濤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贰拾柒條規定,“選民名單應在選舉日的贰拾日以前公布,實行憑選民證參加投票選舉的,並應當發給選民證”。選民證的規范包括正確填寫姓名、性別、年齡。年齡與選民的資格、選民的辨認有直接聯系,理應如實填寫。根據《北京市區、縣、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第贰拾九條關於“年滿拾八周歲選民年齡的計算,以所在地區的選舉日為標准”規定的精神,選民的年齡是要“計算” 的。在出現同名同姓同性別的情形下,年齡是區分此選民與彼選民的壹個主要依據。年齡還是選務人員判斷持選民證者是否選民證上的本人的壹個辨認標准。根據憲法關於年滿拾八周歲的公民才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規定,選民依法都是成年人。選民證年齡壹欄沒有必要注明“成年人”或“成”字,因為本來就不能把選民證發給選舉日還不滿拾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每位選民的選民證年齡壹欄都填“成”字,還有必要設立年齡這壹欄嗎?
從媒體報道看,北京市壹般選民的選民證上,年齡壹欄填的是數字,而不是“成”字。同樣是選民證,國家領導人的選民證年齡壹欄搞特殊化,填“成”字,豈不是違反了憲法關於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的規定和胡錦濤關於“憲法法律至上”的主張?況且,在選民證年齡壹欄搞特殊化,對國家領導人也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難道國家領導人的年齡是國家秘密,擔心壹般的選務人員利用核驗選民證的機會“刺探”和泄露?
如果說西城區的選務人員不知道胡錦濤的年齡,只好填“成”字,也未免太說不過去吧?新華社權威發布的《胡錦濤簡歷》說胡錦濤是1942年12月出生的,這在網上是公開的,不是國家秘密。即使選務人員無法查看胡錦濤的居民身份證或胡錦濤家的居民戶口簿來驗證年齡,也可以根據公開資料判斷胡錦濤的年齡為68周歲。
思寧相信,胡錦濤不可能指示西城區選舉委員會在自己的選民證年齡壹欄填“成”字。填“成”字肯定是缺乏平等、公正的法治意識的下級官員(不是臨時工)想出來的歪招。
隨著年齡填“成”字的胡錦濤的選民證出現在電視畫面上,西城區選舉委員會的這個工作失誤已經給公眾形成了選民證發放不平等、不公正的印象,在壹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的政治影響。
思寧希望西城區選舉委員會尊重胡錦濤領取合格規范的選民證的權利,盡快糾正年齡填寫的失誤,把合格規范的的選民證發給胡錦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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