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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2-13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胡雅婷案 | 字體: 小 中 大

胡雅婷的父母胡木銘、肖艷玉申請人道居留加拿大,撫養外孫(圖片來源:明報)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前陣子曾轟動壹時的疑遭分居丈夫殺害的華裔少婦胡雅婷壹案,日前再爆後續新聞。據明報消息,胡雅婷的父母入稟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爭取兩名外孫監護權,昨日(12月12日)官司開庭首日,卻演變成胡雅婷父母、牟鍾鳴壹家(牟鍾鳴與其父母目前擁有對孩子的共同監護權),以及教會張牧師叁方爭監護權,出現罕見的復雜局面。
法官在聽完叁方律師陳述後,表示會在本周肆決定,是否先讓孩子回到外公即胡木銘在本那比的住處居住。
胡雅婷父母申請人道居留 撫養外孫
為了爭取對外孫的監護權,胡雅婷父母胡木銘及肖艷玉,已經提出申請人道立場的移民申請,而在等待永久居民身分期間,兩人也會以10年有效期的居留簽證,在加拿大居住。胡木銘說:“以有血緣關係的外祖父母來撫養孫兒,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加拿大也不應該被否定”。因此他會盡壹切法律途徑,爭取對孩子的監護權,代女兒將他們撫養至長大成人。
法官昨日主要審理有關胡木銘希望將孩子交由他和妻子照顧,搬回他們目前在本那比住所的請求,至於監護權歸誰則要待日後處理。
胡木銘的代表律師戴爾(Heather Dale)解釋,目前對監護權有興趣的3家人,包括胡木銘方面、牟鍾鳴壹家共同擁有監護權,以及張姓牧師申請暫時撫養權,法官最終必須決定,接受那壹方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又或者作出監護權的最好安排。
戴爾對法官指出,胡木銘及肖艷玉是孩子的外祖父母,他們已有正當的居留身分,且經濟上有能力撫養外孫,法庭不能為了拒絕改變孩子的現狀,而不去考慮對孩子最長遠且有利的安排,那就是與有血緣關系的家人在壹起。
牧師加入監護爭奪,反對孩子遷出
戴爾說,胡木銘其實很感謝張姓牧師在女兒慘遭殺害後即伸出援手,願意暫時照顧孫子,但始終張姓牧師的家,並不是他們真正的家。
不過,代表張姓牧師的律師Eugene Au則反對孩子們搬離現在的住處。他說,經過3個月的適應,好不容易孩子們在張牧師家裡,生活已建立秩序,情緒也已安定,不應再讓他們搬到不熟悉的環境,重新適應。
牟鍾鳴的父母也同意“維持現狀”,不應讓孩子搬往別處。牟家代表律師朱克曼(Stuart Zuckerman)指出,以前牟家曾聽胡雅婷說過,在中國與母親相處欠佳,且曾遭母親嚴厲對待,而胡的父母來自中國,教養子女的方式不同,同時又說中文會無法與孩子溝通,因此牟家認為住在張牧師家,應該是目前為止,暫時較好的安排。
胡雅婷贰子居處周肆裁決
胡木銘代表律師戴爾壹度對朱克曼所提,指胡雅婷與母親關相處欠佳,以及曾遭母親打罵的事提出抗議。戴爾說,雖然在中國有不同的管教方式,但胡的母親肖艷玉並未暴力對待女兒,肖艷玉並要求牟家,停止將兒子涉嫌殺妻的過錯,推到死者胡雅婷的身上。
法官聽完各方陳述,表示會在本周肆早上,就孩子目前的住處是否應該改變,作出決定。
胡家人道申請移民 康尼稱合理
對於胡雅婷父母申請移民,以便長留加國照顧孫兒,聯邦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曾明確表示,胡父胡母可以通過人道理由申請移民加拿大。
康尼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表示,據他所了解,胡雅婷的父母符合以人道理由申請移民的資格,因為政府優先考慮孩子的利益。他建議胡父找壹位移民律師,尋求撫養孩子方面的法律意見,由祖輩照顧孫兒是有可能並且合理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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