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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0-26 | 來源: 互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車租車 | 字體: 小 中 大
壹、賣舊車時的應有手續:
1、先到安省交通廳駕駛及車輛簽發部(MINISTRYOFTRANSPORTATIONDRIVER&VEHICLELICENSINGISSUINGOFFICE)或安省消費者及商務關系廳(MINISTRYOFCONSUMERANDCOMMERCIALRELATIONS),出示你要賣出的舊車的序碼(SERIALNUMBER),並買壹本這輛車的舊車資料冊(USEDVEHICLEINFORMATIONPACHAGE)。假如買家要查閱,賣家應出示該資料冊。
2、當買賣實際進行後,應在資料冊上填上售價、出售日期,並簽名後將其交給買家。
3、在舊車執照(PERMIT)的汽車(VEHICLE)部分後面簽名,然後將此部分交給買家。另壹半的牌照(PLATE)部分,則由賣家自己保留。
4、由於買家要付銷售稅,所以,賣家要給予買家壹張收條。
5、拆走車牌。
6、往交通廳退回車牌。
7、退保險。
贰、買舊車時所需的手續:
1、仔細審閱舊車資料冊,看賣家有無以該車作抵押而未付清債項,或擁有權是否明確,弄清楚才付款。
2、成交六日之內,買家要到任何壹間駕駛及車輛執照簽發部做轉名手續。辦手續時要帶齊下列文件:
(1)舊車資料冊。
(2)舊車執照(PERMIT)中賣家已簽名的汽車(VEHICLE)部分。
(3)《安全標准證書》(SAFETYSTANDARDCERTIFICATE),有安省交通廳在轉名前的叁拾六日內發出方為有效。
(4)保險公司名稱及保單號碼。
(5)安省駕駛執照。
(6)買該舊車的收條(交稅用)。
當你辦妥這些手續及付清稅款後,你便會領到新的車輛執照及新車牌,除非你以前曾擁有的車子有舊車牌,而該車牌依然有效,這樣你可沿用舊車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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