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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28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胡雅婷案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胡雅婷的父母因不服孫兒由張牧師壹家照顧而提起的監護權上訴案,昨日繼續在卑詩最高法院審理,法官宣布將於下個月9日對本案作宣判。
據明報消息,胡木銘的的代表律師戴爾(Heather Dale)昨日在法庭上重述胡比張更適合照顧孩子的原因,包括他和孫兒血脈相連、語言相通,以及他有壹套完善照顧孫兒的計劃,此外,她強調,有關張牧師代為照顧孩子的安排,是由人在監獄中的牟鍾鳴所控制,兒童廳等於遵照牟的”旨意”將孩子交給張牧師。
但牟家的代表律師朱克曼(Stuart Zuckerman)則反駁,雖然依法牟鍾鳴仍是兩名孩子的監護人,牟也曾表達希望由張牧師代為照顧,不過,卻無證據顯示,卑詩省兒童廳是根據牟的“旨意”,將照顧權給了張牧師。
朱克曼並強調,有關張牧師照顧孩子的安排,是3方(張牧師、牟家及胡家兩家人)共同在去年9月14日,壹次兒童廳為緊急安置孩子召開的會議中,共同商量,且得到3方同意。
而胡木銘則對那次會議曾同意由張牧師照顧有苦衷。他指,他當時遭逢女兒被殺的打擊,壹下無法承擔照顧孫兒的責任,在同意由張牧師暫時照顧孫兒的同時,他也向兒童廳人員強調,由張照顧只是暫時,最多1個月,最終他希望能取回對外孫兒的監護權。
胡木銘後來在12月接到兒童廳的來信,才發現當時的“暫時照顧”竟成為“長期照顧”,信中希望他能與張牧師長期合作,協助照顧孫兒,這時他才知道大事不妙。
昨日庭上,最高院法官為凱利赫(Kelleher)聽完律師陳述後,要求戴爾在31日以書面提交結案陳辭,並將在2月9日宣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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