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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31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諾丁漢大學當代中國學院長:判死吳英 笑死貪官賴昌星【吳英罪不至死。壹個國家,壹個法律,有壹百種解釋。該判死的人活著,不該判死的人,卻被處極刑。封建社會,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之說。21世紀的今天,卻還有盜國者王侯,竊鉤者誅滅的嚴酷現實。金華中院的法官腦瓜進水,浙江高院的法官徹底腦殘。吳英的死,對社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將大大超出政府的想象力。】
文/諾丁漢大學當代中國學學院院長姚樹潔

吳英案
吳英案,已經5年過去。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贰審判她死刑。
剛開始,我和許多無知民眾壹樣,覺得這是大快人心之事。大家都認為,壹個26歲的女孩‘非法集資’達7.7億之巨,肯定給無數人帶來了災頂之難。就像許多上市公司壹樣,把大家的錢圈到手,立馬讓股民虧得血本無歸。僅2011年,中國股民流血7萬億人民幣。
判吳英死刑也許是有壹定依據的。但是,該不該判那些上市公司的老總死刑呢?這個比擬,也許並不確當。可是,吳英只是對11人造成損失,而上市公司的老總們,卻是給上億無辜的股民造成巨大的損失。本質上,吳英和這些上市公司的老總,對人們造成的傷害,並沒有任何差別。所不同的,吳英被判死刑,上市公司老總們,卻照樣拿數千萬的年薪,照樣升官。
還有,像許宗衡和劉志軍這樣的貪官,涉案金額高達百億人民幣,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的災難和對社會所產生的不良影響,比吳英的破壞力高出千百倍,卻沒有被判死。
12年前,賴昌星(專題)高達700億元的驚天大案,因為逃到加拿大躲了11年,去年引渡回國時,卻拿到了壹塊外國人給的免死金牌。
同樣是壹個國家,有道是,判死吳英,笑死無數貪官和賴昌星(專題)。
吳英被浙江高院贰審判死的第贰天,有網站進行壹項民意調查。不到兩天時間,有兩萬多條評論。這些評論,85%以上的人要求對吳英刀下留人,只有不到5%的人認為,吳英該死。非常明顯,民眾的意見,認為吳英罪不該死。
民眾的呼聲
牛刀發表博文《吳英罪不至死,懇請最高院刀下留人》,葉檀發表博文《吳英不該死》,周永坤發表博文《吳英:溫州債務斷鏈的犧牲品?》。。。。。。
不到幾天,許多評論人發表文章,從法律、道德、公平,等等角度,為吳英喊冤。數萬條評論,也給出許多吳英罪不至死的理由,呼吁最高院網開壹面。
哪麼,為什麼人們要為吳英喊冤呢?
其壹,吳英集資,有可能非法,但不是詐騙
吳英2005年開始集資,到2007年被抓前的兩年期間,她從11位親朋好友那裡共集資7.7億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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