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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31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結束語
浙江高院的審判員,應該是腦子進水了。這樣的宣判結果,將激起社會的普遍不滿。壹個國家的法律,對不同的人,有壹百種解釋,這是什麼法律?
判死吳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她沒有害死人,她沒有騙普通老百姓的錢,她確實辦了許多事業,她罪不至死。
但是,法院非要讓她死,而真正該死的人卻活著,老百姓不服。因此,吳英的死,壹定會產生很大的社會不滿。其不良後果,將大大的超過政府的想象力。
附注:吳英的故事
吳英是浙江本色集團公司的法人代表。集資太多,經營嚴重虧損。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華中院壹審判她死刑。
2010年1月,吳英不服壹審判決,提起上訴。2011年4月7日浙江高院開始贰審吳英。2012年1月18日下午,贰審決定維持死刑。
吳英1981年5月出生東陽的壹個農民家庭。1999年,她輟學去姑姑的美容院學美容技術,後結識了丈夫周紅波,壹起開了家女子美容院。緊接著,她又開出了東陽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韓品服飾店,接收了喜來登娛樂城,成了娛樂城的老板娘。經過6年的商海生涯,吳英成為東陽市有名的年輕女富豪。到2005年,她的個人資產已經超過3千萬元。
她的野心開始膨脹。通過大規模集資,成立本色控股集團。開始房地產、貿易、期貨、娛樂等等利潤豐厚的生產和服務行業。2006年,正當她生意非常旺的時候,吳英被她的幾位‘劍客’綁票,8天時間,受盡各種凌辱。從那以後,她的公司經營進入低谷,虧損巨大。
2007年2月10日,本色集團在東陽的所有門店,全部被東陽警方控制。當晚,東陽市政府發布公告,宣布吳英已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本色集團也同時被立案調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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