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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2-22 | 來源: 叁湘都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場外調查
“被自殺”婦女否認自殺
稱秦星立功是偽證
21日下午,記者設法找到了“秦星立功”事件的關鍵人周蘭蘭。
現年48歲的周蘭蘭系冷水灘區上嶺橋鎮農婦,因為兒子在某醫院治療中導致癱瘓,她壹直為這起醫療糾紛上訴,被當地有關部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於2007年5月22日關進冷水灘看守所。
周蘭蘭告訴記者:“我兒子的冤情沒洗清,我為什麼自殺?我與秦星關押在壹起期間,我從沒有過自殺的念頭,更沒有這種行為。秦星和汪婷立功救我,純粹是偽造的!檢察院和法院找我調查時,我都這麼說的。”
既然當事人周蘭蘭否認自殺,那麼秦星和汪婷立功救人的虛假證明是如何炮制出來的呢?這中間是否存在幕後交易?法庭出於慎重考慮,沒有采信有關方面出具的立功證明。
6年1判3重審究竟說明了什麼?
此案從2006年10月起正式進入法律程序,至今已經近6年,先後歷經1次審判,2次重判,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3次發回重審,其案件的特殊性和時間跨度極為罕見。難道這壹次次審判是為了追求最准確的法律量刑嗎?
此前,《新民周刊》披露:該案7名被告在當地有著壹張復雜的權力、關系交織的網絡,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長何頻是柳情緣休閒中心老板陳剛的同學兼鐵哥們,該案案發後調到接裡橋派出所任職;而秦星的哥哥秦愛群系原零陵區公安分局政委,後調任永州市公安局;何頻與秦愛群又是翁婿關系;還有人稱,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檢察院當領導。冷水灘區看守所出具的立功證明,是否屬實令業內人士頗為疑慮。-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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