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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7-23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父母團聚移民 | 字體: 小 中 大
【綜合訊】據悉,移民部決定在今年9月之前,將每月處理父母及祖父母申請人數,從現在的2070人,增加至2800人,增幅高達35%,有望將個案等待時間削減至目前所需的壹半。根據移民部公布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的最新統計,亞洲地區父母及祖父母團聚申請中,移民部平均需要37個月處理八成個案,而北京、香港及台北辦事處處理八成案件的時間約為33個月。另據移民部資深主管David Manicom在報告書透露,移民部去年4月作出指示,只要簽證官相信那些正在申請移民的父母或祖父母沒有“永遠以旅客身分留下來”的意圖,便可向他們簽發出多次出入境旅客簽證,簽證有效期最高可達5年。同時簽證官有權更彈性處理此類簽證,如每次逗留的時間可以超過6個月;如果在簽證期已滿,申請人想要延簽的話,只要沒有而健康上或安全上的顧慮,移民官也可延長他們的旅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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