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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3-27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妓院合法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安大略省上訴法庭日前宣布,撤銷禁止妓院與賣淫維生的部分法令,理由是部分條款違憲需要重新修改,同時判決解除了壹些會使性工作者置身人身傷害風險的關鍵障礙;此外,安省上訴法庭判令仍禁止拉客。這項判決將有效使安大略省的性交易合法化。不過,安省上訴庭的判決會押後壹個月才生效,容許進壹步上訴。而有關妓院判決會延遲壹年才產生法律效力,容許國會更改相關的刑事法。安省省府表示,將詳細研究該判決,不排除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安省的判決,預計會為全國賣淫法例帶來連鎖性影響。據悉,安省判決的消息傳來,本地的壹些“妓權組織”大衛振奮,“溫市性工作者合作社”還宣稱有意趁機申請貸款成立“工作室”,並預測新移民性工作者將“更受保障”。
安省最高法院2010年有關性工作合法化的判決遭上訴,由5名法官組成的安省上訴庭同意先前判決,認為禁止經營妓院的法律違憲。上訴庭法官也判定,要聯邦修改禁止從妓女收入獲取收益的相關法律,好讓性工作者獲得壹定保護。
“拉皮條”行為仍然被禁
安省上訴法庭在判決中指出,目前的禁妓“法律效果和目標極不成比例”,這些禁令原本是要解決街頭攬客帶來的噪音和擁擠問題。此外,現有的條款由於“無法讓性工作者雇用保鏢、司機等維安人員,迫使她們必須向願冒被起訴風險的人尋求保護,實質增加性工作者被剝削的可能性”。
不過,對於性工作者招攬嫖客(soliticiting)的法律,其中兩名法官不同意先前判決,有關禁令繼續有效。
安省判決帶來全國連鎖反應
卑詩省府昨日也發表聲明,指安省有關判定,不適用於卑詩省,但卑詩本地妓權組織仍然士氣大振。自稱入行26年,曾經在安省法院作證的本地性工作者戴維斯(Susan Davies)指出,安省上訴庭的判決進壹步支持了妓權的伸張,對性工作者提供了更多保護。
她指出,其實不少性工作者已經聘用保鏢,但由於扯皮條法例所限,不敢名正言順。新判決將讓妓女有更大保障。
溫市性工作者擬貸款組建“工作室”
她又指出,溫哥華2008年以來已經建立了壹個性工作者合作社,性工作者互相支援保護,但經營艱難。部分原因是法律不明朗,未能拿取到貸款。受到新判決鼓舞,她們將會申請小型商業牌照,探討向信用合作社申請貸款的可能性。
戴維斯還說,她認識的大部分性工作者是納稅人,但因為收入來源的合法性存疑,而不能申領信用卡或是房屋按揭。新判決出台後,將拉近性工作者與常人的待遇差距。-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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