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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4-06 | 來源: 多維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賴昌星被控走私罪案件,定於北京時間6日上午9時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前,中方曾經向加拿大方面保證,不會對賴昌星判處死刑。
綜合媒體4月6日報道,本次庭審過程不會公開,並已通知廈門當地傳媒記者不得進場,但據知有包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在內的4家媒體獲准從北京派記者前往旁聽。
5日,廈門市中院門口的滾動信息欄內並沒有相關的開庭信息,沒有見到媒體蹲守。廈門法院網上,案號(2012)刑初字第26號為“被告人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貨品罪”,承辦部門為刑贰庭等信息,開庭信息壹欄空白。此前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公布賴昌星涉嫌的行賄罪,此次公訴的案由中並未列舉。
旁聽席800萬元重裝
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日前表示,他是最近才與賴昌星家人通電話,對方表示已聘請中國內地的律師為賴昌星辯護,但不確定是否公開審訊,以及加拿大外交部屆時是否派人旁聽。據知情人士透露,本案開庭所用的法庭,已根據與加拿大方面協議中的旁聽需要進行特殊旁聽席裝修改動,據稱花費800萬元(1美元約合6.3035元人民幣)。
據了解,賴昌星有家族心髒病史並伴有糖尿病,去年7月被遣返回國前病情就已較嚴重,回國後關押在北京期間,也壹直進行特殊醫療護理。直到3月28日被押往廈門。
走私逃稅逾800億元
從1999年經香港潛逃加拿大到去年被遣返回國,賴昌星逃亡已經長達12年。此前他以廈門為據點,用遠華公司名義采取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等手法,從事走私犯罪5年,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他曾居於加拿大溫哥華10年,期間數次申請加拿大的難民,經過加拿大司法審核都未通過難民申請標准,於2011年7月22日下午從溫哥華國際機場遣返回北京,並於7月23日下午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被中國公安機關逮捕。
賴昌星拾分善於用金錢、美色等拉攏相關部門人員,為其走私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和庇護。壹批國家工作人員因遠華案落馬,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廳級幹部8人,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等14人被判處死刑。
不過,中方曾經向加方保證,賴昌星不會受酷刑虐待和處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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