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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4-08 | 來源: 綜合報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8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賴昌星壹案持續到第叁日,廈門中院表示,由於案情復雜,庭審在半個月內不會結束。
周日早晨8點半,押送賴昌星的車隊駛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外有少量的警察在維持廳外的交通秩序,並沒有拉起警戒線。第叁次開庭過程也沒有引起更多的媒體記者前來關注。庭審依舊在早晨9點鍾開始,第叁次開庭審理的時間大為縮短,不到拾壹點鍾庭審過程已經結束。
廈門市中院表示,由於此案案情非常復雜,庭審過程在半個月內不會結束,要等半個月以後才可能宣判。而再次開庭審理賴昌星壹案的具體時間也沒有的公布。
廈門法院網法院要聞壹欄公布了廈門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賴昌星案的新聞,附有:關於走私罪、行賄罪的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伍拾叁條的相關規定,(叁)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伍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叁百九拾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伍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伍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這則廈門法院網法院要聞當前的累積閱讀次數為220次。
香港傳媒報道,賴昌星雖然在廈門受審,但他的命運其實早已由北京中央決定,壹般相信他將被判無期徒刑。對此,有廈門當地人士表示,當局對賴已經是仁至義盡,許多涉案的人員已經被判死刑,賴作為首犯,不用判死,賴家人應該是無話可說了。不過對於賴昌星對廈門造成的影響,有關人士指是拾分嚴重的,差壹點摧毀了當時廈門改革開放多年的成果。
報道指,廈門中級人民法院7日上午則進行第贰日庭審,檢方搬出壹大箱的證物進入法庭,庭審和首日壹樣持續3個小時,到12時結束。法院工作人員不願透露開庭要到何時結束,只是稱由於「案件重大」,肯定不會很快結束,相信8日還將會開庭壹日,但不會即時宣判。據了解,加拿大是得到中國方面保證賴昌星不會處死後,才願意將賴昌星解返大陸的。
燒庴村的罁觚袠屖居臍紊茰Z芾擋即蚶恚擋及牙導掖笤閡話胱飧醋院系囊斷壬患遙飩鵜磕4000元人民幣。雖然賴昌圖對外稱生活陷入困境,但葉先生則表示,壹年4000元的租金房東根本就看不上,因為他的房子太多了,就連收租都不親自來收。
53歲的賴昌星去年7月由加拿大引渡返中國,接受中國執法機關調查涉案總值逾800億元人民幣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早正式開庭審訊賴昌星涉走私和行賄壹案,昨日則續審案情。跟前天幘Y跤曬倜叫祿綬⒏宓淖齜ㄒ謊蛉棧舊廈揮釁淥教灞ǖ老喙氐納笱斷ⅲ祿韁磷蟯斫馗邇耙轡從懈
涉款高達800億元走私案
《僑報》引述「廈門相關機構的知情人士」透露,「賴昌星案」將以「馬拉松式」繼續審訊,可能需時50天甚至是兩個月,又透露賴昌星的健康狀況不理想,醫生認為賴昌星每日出庭不能超過叁個小時,因此庭審壹般安排在上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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